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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社棠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麦积区社棠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0月10日,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社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发现疑似一只野生动物受伤,请求帮助。

接警后,社棠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确认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民警发现鹰隼腿部受伤,随后民警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将鹰隼送往天水市动物保护协会中心进行救治,待其具备飞行能力后将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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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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