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上呼吁生育支持措施如育儿假、生育补贴、住房补贴等全国“一盘棋”。
近日,吉林省卫健委在答复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我省少子老龄化问题的建议》时透露,将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顶层设计建议。针对目前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实施效果,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全国“一盘棋”的配套支持措施,如生育、照护、哺乳育儿等假期,明确假期企业的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减轻企业发展压力;建立统一的生育补贴、托育补贴、住房补贴等经济补贴机制,减轻家庭养育压力,切实提升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实施效果。
吉林省卫健委介绍,该省采取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细化任务等方式,及时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全国第一个完成了地方性法规修改工作,比国家要求提前一个月完成任务。在配套支持措施方面,该省将按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产假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等。
此前,地方生育假时长不一等情况已引起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注意。国家医疗保障局2022年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时指出,目前地方在国家法定产假外的假期设置差距较大,时长不一,功能定位不甚清晰,法律地位尚不明确,有必要在国家层面予以统筹研究,推进统一规范,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各类生育假的成本分担机制,切实保障生育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女性平等就业。
另外,《中国人口报》理论版今年10月刊发的一篇文章指出,各地各自出台存在差异的儿童津贴政策,会对出台全国统一的儿童津贴政策造成障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导致各地的儿童津贴政策待遇存在差距,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待遇公平性,从待遇差异中产生的相对剥夺感可能会对年轻人生育意愿产生不良影响。绝大部分地区的儿童津贴政策仅覆盖二孩、三孩,无助于提高一孩生育率。由于一孩生育是二孩生育、三孩生育的前提,仅仅面向二孩或三孩而不对一孩发放儿童津贴的做法显然会限制年轻人生育意愿向生育行为的转变。
该文呼吁,国家层面应尽快研究全国性的儿童津贴政策,强化政策的统一性,明确儿童津贴政策的目标、内容、待遇标准以及责任主体等。在此过程中,应注重化解地方政策过度“零散”所产生的不良效应;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儿童津贴标准,同时还应建立儿童津贴待遇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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