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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小学老师打碎9岁女生头骨被刑事拘留 事发经过曝光

视频截图:7日下午,受伤孩子已经清醒,能向医生说出自己的名字。

9月6日下午,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受伤。官方消息称,据初步调查,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目前,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被停职,宋某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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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

老师维持课堂秩序时用三角板(钢化玻璃材质)打碎孩子头骨

手术5小时取出碎骨和异物 学校监控消失

据校方介绍,这起事故发生在6日下午,事发时宋某某在维持课堂秩序,受伤孩子为四年级学生,给孩子造成伤害的是四年级数学老师用的三角板。

7日,该受伤孩子亲属称,系一位姓宋的任课老师使用钢化玻璃材质的三角尺击打孩子头部,打碎了孩子头骨。

据称校方并未第一时间通知家长,也未告知事发过程,“监控也没有了”。

她说,6日下午四点事发后,学校和老师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涉事老师先将孩子带到医务室包扎,但未见效,便送往附近医院,打算在没有检查的情况下偷偷缝合伤口。

此后,孩子进行了开颅手术,经过5个小时手术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孩子头部被钢化玻璃戳进去5cm左右”。

来源:扬子晚报

网帖展示的手术病例标本袋显示,刘某某今年9岁,性别女。

记者获得的一段最新视频显示:受伤女孩已经清醒,能向医生说出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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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现在只想全力救孩子 校方:“事情不像家长传的那样”

7日上午,涉事小学师德师风监督相关负责人向前来咨询此事的家长证实了此事。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学校所有领导、教育局领导都在处理此事,公安部门也介入调查,“家属有情绪很正常”。

事发小学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介入,“我们学校肯定会首先保证学生的安全。”“现在公安、教育局和我们都在这里处理此事,事情不像家长传的那样。”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表示,将全力组织做好受伤学生的医治工作,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同时,该局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

孩子父亲表示,目前学校没有任何实质性反馈,暂不清楚自己的诉求,“就只想全力抢救孩子”。

记者7日上午在学校门口看到,孩子家属已到学校讨说法,教育局、梅溪湖街道办、警方在学校维持秩序。

7日下午,长沙市岳麓区妇联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非常关注此事,妇联已经介入调查,与街道积极联系,目前还在等待警方和教育局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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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老师已停职 已被刑事拘留

曾获教学竞赛奖项 网传此前曾因打孩子被学校开除

7日上午,学校门口的其他家长称,涉事老师已被警方带走。

7日下午的最新消息称,目前,该局已对涉事小学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事拘留。

上述校方负责人表示,学校对于此事的发生也觉得“意外”,涉事老师宋某某平时上课接受学校巡查都很正常。

记者注意到,涉事男教师是一名信息技术老师,平时会教授孩子们电脑绘画等课程,曾获教学竞赛奖项。

资料图:涉事老师在课堂

涉事小学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涉事教师宋某某2018年9月作为新进教师在五年级语文亮相课中出现,其风格被评价为“潇洒大方 清新自然 师生互动”。

该校公众号文章显示,2019年10月,宋某某作为综合组老师执教《电脑小画家》。2021年1月,宋某某老师作为综合组老师执教四年级14个班的信息技术学科课,并被称为“电脑维修大师”,评价为“勤奋好学”,“他千方百计,通过多种渠道搜集到这个学段不同版本的教材,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筛选与整合,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深受学生喜欢”。

该校推文提到,在岳麓区2022年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竞赛中,宋某某老师的《奇妙的绳结》获三等奖。2023年6月,宋某某参加“知书达礼”教师演讲比赛,他“引经据典,不仅深刻阐述了‘知书达礼’的内涵,并且强调了要在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中践行”“提升修养,净化心灵,反躬自省,以身垂范”。

同时,该校公众号推文也曾评价,宋某某“是一位特别好学的青年教师”。

网络图片

不过,也有来自网友和自媒体的消息称,涉事老师此前曾在长沙市岳麓区的另一所小学——博才西湖小学当语文老师,网传也是因为打孩子被学校开除。不过,这一消息的真实性暂时无法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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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只要是轻伤,就需要担刑责

根据当地警方通报,涉事老师已经确认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损害行为达到什么程度构成故意伤害罪?

通过法医鉴定认定为轻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恶意伤害未构成轻伤一般将面临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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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怒斥:应该判刑!

“小学男教师打伤学生头骨”此事一经曝光,便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口诛笔伐,指责涉事老师不适合当老师,“衣冠禽兽,丧尽天良”,“应该判刑”,“必须负刑事和民事责任”。

资深媒体人、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在社会媒体发文称,老师致学生受伤,这不能让人接受。如果是暴力攻击致伤学生,必须依法严惩。

同时,也有不少网友留言祈祷,希望孩子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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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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