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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新天水讯【记者马凯】4月25日,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杰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督查报告,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审议意见》《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审议意见》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大会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要按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认真梳理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加强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强化跟踪问效,开展持续监督,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栋梁、申君明、李焕珍、何晓斌、何吉洲,秘书长杨坤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连家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志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耀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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