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监督合力 开启行政执法监督“天水模式”
新天水讯【记者 宗禾】为积极推进“三抓三促”和“主动创稳”行动在行政执法领域的贯彻落实,为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按照天水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各县区和执法单位认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从4月17日开始,天水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三个工作组深入全市各县区、市直10个重点执法单位,开展实地监督检查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此次实地监督检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统筹推进,监督检查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分两个县区组和一个市直组分别进行,每个工作组由行政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检察员组成,并进行组内分工,形成高效的工作团队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执法、行政柔性执法推行、涉企执法检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通过查看执法卷宗、抽查走访基层单位等,对市直及各县区重点执法部门、驻市相关执法单位及部分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
细化评价指标。此次监督检查活动中,天水市立足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总目标总要求,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为主,以点带面,覆盖行政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根据不同行政执法主体的性质特点,结合实际,将监督检查活动评价指标分为一类、二类并进行了细化,其中指标(一类)适用于市县(区)直重点执法部门及单位,将监督检查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细化为45项评价指标。指标(二类)适用于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将两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细化为19项评价指标,把问题导向贯彻于工作始终,组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查,被检查单位对着问题改,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评价性。
拓宽监督纬度。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检查的深度广度,本次实地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相结合和“伴随式”执法监督等方式,不召开汇报会、座谈会。实地监督检查中,每个县区随机选择重点执法部门3—5家,每个执法单位随机抽取 3—5本执法卷宗,同时随机抽查2个街道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开展情况,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形式现场反馈,要求立行立改。暗访工作组广泛深入相关行业行政管理相对人,主动了解掌握相关行业行政执法实施情况,随机开展相关问题线索收集工作。伴随式执法监督组则根据被检查单位既定执法工作安排,由伴随式执法监督小组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在4月17日对应急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已深度参与执法调查工作并开展现场监督。
创新监督机制。为全面提升监督检查质效,本次实地监督检查还特别邀请了2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和市检察院全程参与监督检查活动。同时,抽调16名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成8个暗访工作组,在随机开展的行政执法相关问题线索收集工作中以《暗访发现问题登记表》的形式向工作组及时反馈暗访发现问题,移交执法单位整改,从而形成行政执法监督牵头,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无缝衔接、全程参与、协作配合、多方发力的良好运行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全方位推动监督检查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是全市行政执法领域贯彻落实“三抓三促”和“主动创稳”行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次集中行动。天水市将在为期半个月的实地监督检查中,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机结合,以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主要任务,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符合出具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情形的,还将由市司法局出具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存在问题的执法单位限期整改,帮助执法部门及乡镇街道改进执法工作,整改薄弱环节,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切实为打造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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