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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文旅局迅速组织文旅行业全面复工复产

天水市文旅局迅速组织文旅行业全面复工复产

根据国务院疫情防控“新十条”、省疫情防控“二十条”及12月9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加快推进全省文旅行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甘文旅厅办字〔2022〕115号)要求,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迅速研究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文旅行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全市各类景区等旅游活动场所、旅游饭店、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剧本经营场所、文化演艺场所、剧院、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公共文博场馆全面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市县文旅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新十条和省“二十条”要求,立即梳理对标调整,确保国家和省市各项防控措施在全行业落实落细。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国内旅游全面开放。进入景区等旅游活动场所、旅游饭店、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剧本经营场所、文化演艺场所、剧院、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公共文博场馆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甘肃“健康码”。

《通知》强调,各类文旅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做到“人、物、环境”同防,做好各自单位、企业、场所常态化防控工作。要将自身安全防范作为重中之重,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实行日常消杀、通风。要提醒进入场所人员提升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戴口罩、“一米线”、隔位坐、勤洗手、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通知》要求,市县文旅部门要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清洁消杀、安全排查、设施检测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现场指导通电、通气、通油等专业安全工作。市县文旅部门和文旅经营单位及场所要结合实际,迅速完善细化已有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采取网上巡查、实地检查、专项整治等,强化对辖区文旅场所、经营企业的检查督促,抓好疫情防控措施末端落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文旅市场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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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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