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华池南梁革命纪念馆。(省文旅厅供图)
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杨 见习记者 马腾飞 通讯员 石瑞婷)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甘肃是红色资源大省,为了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彰显甘肃在中国革命历史进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省委和省人大及时作出制定《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部署,于2022年1月启动《条例》立法工作。
位于华池县林镇乡东华池村的抗大七分校旧址。
自启动《条例》立法工作以来,省文旅厅认真梳理有关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到法规条文中,把甘肃省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转化为“法言法语”。为了提高立法起草的质量,省文化和旅游厅还委托兰州大学法学院科研团队起草条例,邀请权威专家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团队对草案论证修改给予指导帮助。
目前,已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明确了红色资源调查认定程序,并对红色资源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还采取设置保护纪念标志,建立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红色资源的修缮、修复原则及责任人责任,提出红色资源的发现报告、抢救性保护、风险防控等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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