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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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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撰稿/刘江宁(对外经贸大学共同富裕研究院副院长),田子琪(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编辑 柯锐 校对 赵琳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图/新华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二〇三五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社会保持长期稳定,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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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群体规划发展的历史沿革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任务,揭示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与实现共同富裕是路径与目标的关系。

2016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指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2019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为10410美元,首破1万美元大关,高于中等偏上国家9074美元的平均水平,总体达到中等偏上收入国家水平,中国正式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行列。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4月10日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中提出,“消费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等收入群体是消费的重要基础。目前,中国约有4亿中等收入人口,绝对规模世界最大。要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作为重要政策目标,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要扩大人力资本投入,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研究了如何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首次提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注重提高财富积累的合法性、合规性。

我国提出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至今已有二十年,党和国家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优化社会机构、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我国“十四五”规划时期的重点工作,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对其进行科学规划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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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现实基础与路径选择

经过八年持续奋斗,到2020年,我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的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为了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避免规模性返贫现象的发生,我们必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返贫风险。

“提低”“扩中”“调高”为主线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即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和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对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共同富裕会更好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增大,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因此,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既有必要性,也有充分性,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21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我国人口总数的比重为27.9%,群体规模超过四亿人。2002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只有735.8万人,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中等收入群体增长了54倍多,且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整体水平呈现为稳步上升态势。

由此可见,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长迅猛,“扩中”工作发展迅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发布的《以消费为主导有效扩大和更好满足内需》的研究报告中,预测到2030年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会超过50%,在整个居民消费中的贡献率将接近80%,中等收入群体被称为消费的主力军。

培育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总人数庞大,但是以中国14亿人口为基数计算,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偏低,与一些发达国家占比60%左右的中等收入群体相比还有非常可观的发展空间。

社会学认为:中间阶层应占到一个社会的60%-70%,这样的橄榄型社会才是稳定的。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路途上,我们应该抓住重点、精准施策,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第一,完善政策保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处理好“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关系,坚持二者并重,“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分好蛋糕”是进一步“做大蛋糕”的基础,二者辩证统一。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我国社会结构正在由“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橄榄型”社会结构就是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社会阶层结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构建必然会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社会分配制度至关重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进程,稳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

第二,增加居民收入,刺激居民消费需求的提升。

当前我国低收入群体规模巨大,增加居民收入,必须采取相关政策增加低收入者收入,降低低收入群体比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有多少低收入群体能够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衡量指标。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首先,提高劳动收入,拓展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来源并提高财产性收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是获取财产性收入的重要制度保障,有助于激发劳动者的创新能力,增强居民创新创业的投资信心,拓展财产性收入来源,增加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其次,国家要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能力,助推要素领域改革,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的提高以及范围的扩大,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加居民收入及居民财产保值增值,迈向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最后,受新冠疫情的冲击,我国消费市场的需求端和供给端都受到了影响,极大制约了我国消费规模的扩大和消费结构的优化,进一步制约了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关键力量和主力军,只有满足人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扩大消费容量,才能更好发挥人民对于消费的持续促进作用,降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推动更多人群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高质量发展中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

第三,健全收入差距适度调控体系,将居民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关键在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而不在于限制高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健全居民收入差距适度调控体系,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完善个税制度,有效发挥税收在调节个体收入差距方面的能力,优化税制结构,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大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

据社科院报告:2050年将有近半农村居民跻身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乡村振兴中加快提高居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增加农民收入,助推中等收入群体提质扩容,推动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注重改善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和群体收入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人群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中等收入群体主要由科技企业家、金融证券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各行各业的专家以及国企高管和私企个体经营户等人群组成。我国在稳定现有中等收入群体组成成员的基础上,也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精准识别能够迈入中等收入群体的人群,并对其采取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政策与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精确识别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城乡居民、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等能够迈入中等收入群体的人群。

2022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首次突破1000万,达到了1076万,高校毕业生群体的规模日益扩张,该群体具有相对较高的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是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人群。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群体基于自身的文化程度和素质水平,大多从事的不会是简单重复劳动或基本无技术含量的工作,因此具备了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现实可能性。”

与其他收入群体相比,高校毕业生群体具有较高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能够有效带动我国经济增长,促进消费结构转型升级,高校毕业生群体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中坚力量。

推动更多技术工人群体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支付,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技术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拓展技术工人的发展路径,提升技术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把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扩大技术工人队伍规模,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共同富裕。

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中小企业的从业人数占全部企业从业人数的比例达到80%;截至2021年末,我国企业的数量达到4842万户,增长1.7倍,其中99%以上都是中小企业;截至2022年8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已达1.09亿户,是2012年的2.7倍,十年来年均增长10.9%;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信息,2021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达4457.5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提升到92.1%。

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在当今疫情反复的形势下,通过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促进降低经营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力度、加大纾困资金支持、优化经营发展环境等政策,强化资源倾斜和政策支持,构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多措并举助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其发展成为中等收入群体,为推动共同富裕注入活力。

进城农民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相比于农村居民,进城农民工具有较高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对住房和消费具有较强的拉动潜力。伴随着进城农民工规模的扩大,必须实施相应的政策推动该群体向中等收入群体转型,对进城农民工及其家属的落户、住房、就业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政策扶持,促进机会公平,防止社会阶层固化,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党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释放该群体的巨大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持续扩张,必然会提高个人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逐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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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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