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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围猎的公安局长:春节固定接受“上供”,老板送40万拜年

被围猎的公安局长:春节固定接受“上供”,老板送40万拜年   

“作为公安局长,我放低了自己的警戒线,放低了自己对于交友的标准,因为围猎的手段太多,稍不注意一放松,这些人就会锲而不舍不知疲倦地,不计成本地围猎你。”面对镜头,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小虎做着沉痛检讨,作为曾经英勇的人民卫士,究竟是如何一步步走上了贪腐不归路,近日“廉洁四川”《“案”理说》栏目对此进行了揭秘。

内江市威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小虎。图片来自《“案”理说》栏目

胡小虎,男,1967年2月生,上世纪80年代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从业即从警,在30余年的时间里率队破获过多起上级公安部门督办案件。他曾任内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威远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

《“案”理说》栏目透露,2014年胡小虎从内江市公安局转到地方任职,担任威远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初到威远县任职,胡小虎还保持着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敢拼敢干的良好作风。他反复告诫自己“江湖险恶”,要求自己与商人老板们接触一定要“坦坦荡荡”、“小心翼翼”。他回忆,当时看到身边一些老板们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甚至还产生过厌恶之情,但这种情绪很快被心中的落差感盖过。

胡小虎认为自己是正经大学毕业,但看着有钱的老板,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名字都写不好,却能够‘呼风唤雨’,这让他心生羡慕和向往。“我开始选择性地与一些自认为可靠的老板们加深交往,渐渐地我体会到了很久找不到的温暖。”

据《“案”理说》栏目介绍,2014年7月,胡小虎在检查威远县某煤矿作业时,与该矿业公司老板雷某结识,此后便经常和雷某一起聚餐吃饭、喝茶聊天。随着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次数增多,双方的私人关系也逐渐“牢固”。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雷某觉得时机已成熟,给胡小虎送来40万元“拜年费”,希望胡小虎在公司生产经营方面能够多给予支持,并承诺以后每年春节都会送上40万元“拜年费”。

看出了胡小虎的纠结,身边“知心”老板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早为自己做打算,不要到时候位子没了,身体垮了,家没顾到,钱没找到”。胡小虎听从劝说,坦然收下了这笔钱。此后连续6年多,每年春节雷某都会给胡小虎送上40万元“拜年费”。经查,2014年至2021年,雷某仅以拜年名义就给胡小虎送了262万元。

安心收钱的同时,胡小虎也多次给予雷某“特别关照”。《“案”理说》栏目透露,2016年、2017年,威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枪爆中队在执法中,先后两次对雷某的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但最终都不了了之。

胡小虎说,“我在跟管理和服务对象交往的过程当中,逐渐放开了我的私心,放低了自己的标准,开始讲究牌子、场合、地位。心里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跟有前科,或是三教九流的人,经常一起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交叉感染’也助推我走上今天这条路。”

一笔笔“巨款”让胡小虎对金钱的欲望攀升、膨胀,春节等节日也逐渐成为其固定接受“上供”的日子。据《“案”理说》栏目介绍,商人李某自2014年起,便雷打不动地分别于每年春节、端午、中秋为胡小虎送上“节日红包”,几年来共计送给胡小虎171万元。单位里也流传着胡小虎春节要接受“上供”之说,从辖区内的派出所所长到禁毒缉毒大队的大队长,再到县公安局的副局长,总有人趁着年节给胡小虎“表示心意”。

“自己一旦到了这个时候,会忘乎所以,忘记一切。”胡小虎明白,“应该时刻给自己敲敲警钟,时时刻刻给自己划条红线。”但一切为时已晚。

《“案”理说》栏目透露,2020年,威远县委原常委、县总工会原主席李磊被留置。曾与李磊共同分管过住建系统的胡小虎四处打探信息,担心被牵扯,后被其侥幸逃脱。2021年,随着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胡小虎没能逃过纪法的严惩。

2021年7月,胡小虎接受内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9月,胡小虎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12月,因犯受贿罪,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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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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