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外女生咖啡被投放异物 ”:牛磺酸泡腾片是什么?
昨晚,上海外国语大学发布通告称,该校一学生在图书馆向另一名学生的咖啡杯投放异物。今日,上海警方通报称,涉事学生承认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该泡腾片系从网上购买。
上海警方通报
类似商品在电商平台介绍格外“露骨” 多款牛磺酸泡腾片显示下架
昨日(6月12日)晚间,东方网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上搜索过“牛磺酸”,均能搜索到相关商品。但这类商品名称中多含有“女性专用”“速效”“保健品”等词汇,商品图中也多见女性图片,部分商家还使用了较为露骨的文字与图片进行了低俗的宣传。在某电商平台上,其中一款商品的包装外盒显示其配料依次为葡萄酸、碳酸氢钠、柠檬酸、牛磺酸与烟酸,类型为其他固态饮料。当记者今天再次在电商平台打开此类相关“收藏”商品时,不少显示“已下架”或“商品过期不存在”。
记者据此在电商平台上搜索,这类商品名称中多含有“女性专用”“速效”“保健品”等词汇,商品图中也多见女性图片,部分商家还使用了较为露骨的文字与图片进行了低俗的宣传。
在多个电商平台输入某氨基酸关键词后,平台显示的相关商品
在某电商平台上,其中一款商品的包装外盒显示其配料依次为葡萄酸、碳酸氢钠、柠檬酸、牛磺酸与烟酸,类型为其他固体饮料。
某电商平台售卖的某氨基酸类泡腾片
根据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查询,生产者为河北邯郸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明细有3类,分别是植物饮料、压片糖果与固体饮料(果蔬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国家标准发布于2013年7月,是指用食品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固态制品。
而上述企业许可生产的果蔬固体饮料,标准中又明确,必须含有果汁(浆)或蔬菜汁(浆)。
《固体饮料》国家标准
不过,该商品包装显示其配料依次为葡萄糖、碳酸氢钠、柠檬酸、牛磺酸与烟酸,并无果汁(浆)与蔬菜汁(浆),这显然并不符合标准要求。
当记者今天再次在电商平台打开此类相关“收藏”商品时,不少显示“已下架”或“商品过期不存在”。
这些氨基酸类商品 到底有什么作用呢?
记者向一售卖该氨基酸类商品的店家询问商品信息
一位医学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学生投放的异物需要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针对网络盛传的某类氨基酸药品,其属于人体内源性非必需氨基酸,常用于感冒患者,具有一定的抗病毒作用。
上述医学专业人士表示,并没有研究表明该药物对性功能的提升或抑制有任何必然关系。同时,过量服用该药物会对人体的神经中枢产生影响。
专业人士建议,不要盲目轻信网络商家的虚假宣传,相关药品应遵循医嘱使用,冒然使用存在一定风险。
当事女生:不论药是否有催情效果 他都已有主观意图
此前,被投异物的女生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其表示“不论他买的药是否有催情效果,他都已经有这个主观意图。”
编辑
平安北京解读上外男生投泡腾片事件:刑事责任逃不掉
据平安北京,如果单单从新闻报道出来的情况看,可以认为,该男生主观上有对女生实施不法侵害的意图,客观上实施了“投放药物”行为,就是说,他已经着手了犯罪行为。但由于其所认为的“催情药物”并不带有他所认为的“功效”,是其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在法律上讲,这属于犯罪未遂。
然后呢?就意味着,这男生就没事了?别急!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意味着,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下一步,需要确定的是对该男子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可以从轻或减轻,也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但刑事责任,他是逃不掉的!
本文综合自红星新闻、东方网、平安北京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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