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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槟榔广告是规范槟榔产业的起点

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早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就把槟榔认定为一级致癌物。专家指出,槟榔干里含有槟榔碱和槟榔次碱,在咀嚼过程中可产生亚硝基胺,这是一种公认的致癌物。作为“槟榔食用大省”,湖南的口腔癌比例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湖南省男性发病前十位癌症构成中,口腔癌位列第七。

槟榔还属于中度上瘾品,对很多食用过的人来说有着无法抗拒的诱惑,这也是槟榔产业越来越火的重要原因之一。不仅如此,槟榔制品在有些地方属于支柱产业,受到地方政府大力支持。此外,槟榔企业近年来加大营销力度,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平台的卫视春晚和影视作品中。种种因素造就了近年来槟榔产业蓬勃发展、关于槟榔的宣传深入大街小巷的状况。

烟草危害众所周知,而槟榔危害却仍未引起大众警觉。目前,烟草广告已经受到了很多限制,烟草企业已经不敢明目张胆宣传烟草。然而,槟榔企业仍在大肆推广槟榔,高铁、地铁、公交站台,甚至是小区电梯、楼道等场所,都有各种槟榔品牌广告的身影。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使得槟榔这一一级致癌物没有引起消费者的足够重视与警惕。此外,槟榔广告甚至还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有的广告居然宣称槟榔具有“返老还童”的功效或是炮制“绿色、健康槟榔”概念……

此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就是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让槟榔及其制品无法再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消费者进行“洗脑”,是对槟榔广告的必要封杀。槟榔不是普通的零食,而是一级致癌物,封杀槟榔广告,有助于让槟榔制品现出原形,让消费者真正认识到槟榔制品的危害。

叫停槟榔广告,只是规范槟榔产业的起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对待槟榔的态度,不能止步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于线下高铁、地铁、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的随意张贴槟榔广告现象也应加大管理力度。对此,就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规范槟榔产业,叫停槟榔广告还远远不够。有必要借鉴烟草、白酒行业的管理手段,完善槟榔产业的监管体系,对槟榔产业进行合理引导,避免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对于部分倚赖槟榔产业的地方政府,也需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不应为了追求盈利而忽视对于槟榔产业的必要规范。对公众健康负责,就不能继续任由槟榔产业野蛮生长、无序发展。是时候给槟榔产业戴上“紧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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