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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贿人不再心怀侥幸

在一部警示专题片中,一个不法商人说:“从我们的角度,我们就是猎人,这些领导就是猎物。”言语之中,照见不少行贿人的心态,自以为是凌驾规则之上的“社会人员”,纪委监委能奈我何?然而,“猎物”锒铛入狱、“猎人”却能全身而退的情况,今后恐怕很难如愿了。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等,还提到正在探索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形成联合惩戒行贿的工作合力。这意味着,国家层面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正式摁下了启动键。

受贿与行贿一体两面,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一些不法商人使用金钱攻势、糖衣炮弹,腐蚀领导干部防线,不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而且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政治生态,但很多行贿人受到的惩戒力度不足。针对这种情况,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连续两年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其中,“黑名单”制度是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能直接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

近年来,全国多地纷纷试水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行贿人实现动态监管,并且提出了惩戒办法。如湖南“黑名单”里的对象,将被采取限制从事招投标活动等惩戒;在深圳,有行贿记录就不能参与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政府项目……总的来说,“黑名单”机制精准击中了行贿者心态,但不同地区的标准与时限不统一,各个单位的信息壁垒仍然存在,导致一些行贿人“改头换面”后仍能蒙混过关,全社会迫切需要一个全国性的技术系统。

这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多部门旨在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数据共享互通系统,就是一个着眼反腐全局、加强顶层设计的制度性创举。针对行贿人的惩戒标准,《意见》提出“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等,也是非常具有震慑力的举措。具体到现实生活中,这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当行贿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时,才会给更多人提个醒,让行贿真正成为令人望而生畏、惧而止步的高压线。

总而言之,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补齐反腐制度设计可能存在的“缺环”,才能真正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良性的社会环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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