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住建部副部长黄艳8日指出,要将保护历史文化纳入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中。对于保护不力造成损失的,造成各种保护对象文化价值遭到损失的,会有几种措施,一个是通报,再严重要“举黄牌”,列入濒危,还有的要“亮红牌”,甚至摘牌。
有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现在一些地方出现历史文化保护遗产屡遭破坏甚至被拆除的情况,未来如何加强管理?住建部副部长黄艳回应,《意见》的政策能不能落实、管不管用,关键在于有没有具体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意见》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强化考核问责。保护不力造成损失的,有可能收到“黄牌”“红牌”,甚至可能连全国文明城市的牌子也保不住。
此外,考核会与干部任免挂钩。考核问责不只是让人红红脸、出出汗,还要把“板子”打到实处,甚至摘掉“帽子”。按照《意见》指引,保护的成效是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挂钩的。黄艳还补充说,对造成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换句话说,考核问责尺度变严厉,真正动真格、出实招,才能倒逼为官不为者有紧迫感、危机感,从而想尽办法守好用好历史文化。
当然,保护历史文化不能只靠几个人的恪尽职守。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关键是靠长效机制和系统性保护发挥实效。领导干部恰恰要在这方面多多谋划、多多推动,完善好不敢破坏、不能破坏的体制机制。譬如,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摸底、测绘建档和价值评估,夯实历史文化保护的基础;编制完善的城市规划方案,利用科学合理的规划措施来实施保护,防止大拆大建和拆真建假;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让城市的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把巡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纠正和处理问题。特别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有利于保护传承的社会环境。
城市的文化不只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资产,而且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反映着一座城市的精神气质。只有保护好利用好历史文化,城市发展才有了根与魂。面对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保护历史文化可谓任重道远。只有在保护中推动更新,在更新中更好地保护,方能留住城市的记忆,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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