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和今年8月,北京大学两次发函要求福建一学校改名,一次发给福建省宁德市教育局,一次直接发给宁德市政府。被指侵权的宁德北大培文学校不甘示弱,主张该校名具有合法授权。宁德市教育局则回应称将重新审查授权。一时间,争议陷入罗生门,引来不少围观群众吃瓜。
先来看当前存在的问题。宁德北大培文学校不仅在校名中使用“北大”二字,而且在招生宣传中突出强调“拥抱北大”“北大血统”“北京大学直属并全责控股”,俨然一副北大嫡传的模样。据《海峡都市报》报道,该校每年学费达三四万元,有些家长正是慕北大之名而来,希望孩子享受优质师资。然而,北大的表态泼来冷水:北大对宁德北大培文学校的设立毫不知情,没有提供任何合作条件,北大不直接投资学校或教育。因此,就算不考虑校名授权问题,宁德北大培文学校的宣传也存在一定的忽悠属性,有可能损害学生和家长权益。
回过头来找原因。北大主张权利有国家政策作为依据,比如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称不得包含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另一边,宁德北大培文学校的理由相对复杂。首先,北京大学全资设立北大资产经营公司,经营公司又下设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公司,2015年,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公司成功注册“北大培文”商标,依法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次,2016年4月,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公司与阳光博雅教育投资公司签订协议,授权其使用北大培文品牌、创办北大培文学校。2019年,宁德北大培文学校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成立。
虽然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偷换了“直属”的概念,但整体逻辑似乎很清晰。不过,仔细推敲会发现矛盾:第一,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公司明明是北大校属企业子公司,为什么北大对其经营活动“毫不知情”?所谓“不直接投资”,难道就能规避校方责任?第二,国家有禁止性规定,为什么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公司依旧把商标许可给别人当校名?也许有人会说,当年还没出台政策。事实上,北大在2016年5月就发布了《关于校办企业举办教育及培训机构的重要通知》,规定各下属企业不得举办新的使用北京大学名称的各类教育及培训机构,远早于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创立。
说到底,学生家长之所以青睐名校招牌,关注的重点还是名校所代表的教育资源。提升教学质量才是民办学校发展的硬道理。对于高校来说,校办企业经营管理更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9月3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北京大学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指出“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大”,两条新闻联系起来,很难不让人引申解读。权利是该争取,给地方政府发函指责别人时,是不是也要想想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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