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艺术、农村实用文化人才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艺术、农村实用文化人才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市人社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1〕16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参加2021年度全市艺术、农村实用文化人才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18〕44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艺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7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价条件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06号)等文件要求的新的评价标准执行。
二、评审对象
艺术系列:全市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群众文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从事艺术专业工作人员。
农村实用文化人才:全市从事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生产活动或以此为创收对象的乡村居民。
三、申报方式
2021年全市职称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szcxt.cn),登录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市直各单位申报、审核、评审(认定)、发证、查询,登录账号及密码由市直主管部门统一申请及管理,各县区登录账号及密码由县区主管部门管理。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按相关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填报至指定位置产生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推荐报告、公示报告、廉洁自律证明和空岗证明扫描上传至“其它业绩审查”栏。
(二)参加工作相关文件、学历证书、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或证书,任初级职称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明、业绩贡献和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相应栏目内。
五、时间安排
各用人单位、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职改部门要在9月30日之前完成考核推荐和公示上报,申报时间截止后将关闭网上申报通道,不再受理。10月30日前为各级审核反馈阶段。请申报人员随时查看个人申报状态,上级审核中要求补充材料的,及时查漏补缺。拟于11月组织考核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随时关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
六、工作要求
1.用人单位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逐项审查,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承诺制度。要求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承诺,并填报上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全面负责,严格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把好申报资料审查关。
2.县区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按照职称改革的相关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开、公正,依法办事。不属于评审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以受理。
3.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按照规定时限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审核、公示工作,及时上传评审材料。
4.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体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相关行为,一经发现、举报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职称评审“黑名单”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科室: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
联 系 人:刘鸣杰
联系电话:0938-6825978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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