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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西秦腔剧种的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工作;负责西秦腔艺术理论研究,创排推广优秀剧目;培养地方戏曲艺术人才,保护西秦腔传承人;加强秦腔艺术交流,参与全国展演和比赛等活动;指导基层秦腔艺术剧团创作、编排和演出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编制75人,实有人数71人,院内设办公室、业务科、后勤科、创编科、艺研科5个部门。本单位决算由本级组成。

二、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068.4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227.47万元,下降18%。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90.84万元,为人员经费,占收入总计的83.4%。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176.05万元,下降16.5%,主要是源于退休人员进入社保,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为高层次人才补助经费。较2017 年减少8万元,下降80%,主要是2017年上级收入是《璇玑图》创排经费。

3.事业收入175.5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43.42万元,下降19.8%,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减少。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73.96万元,下降100%,主要由于大型演出排导费的减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0.8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10.89万元,主要是大型剧目排导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支出为1046.2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327.45万元,下降24%。其中:

基本支出1046.23万元,占100%,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327.4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入社保。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6.05万元,下降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6.05万元,下降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46.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7.45万元,下降24%;完成年初预算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源于我单位事业收入。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占0.08%,主要用于袁丫丫戏曲传承工作室,完成年初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8.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源于人员经费增加及演出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抚恤金等,完成年初预算6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源于退休人员转入社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西秦腔研究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6.2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07.36万元,较上年减少163.9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83.48万元,较上年减少25.96万元,主要是大型演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

八、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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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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