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离《波西米亚狂想曲》在大陆上映差不多还有半年的时间,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这部电影的海报,我就】意识到今年春天我将参加一次朝圣之旅,一次迟到的盛大葬礼。
那时我想象着3月22日那天,当这次朝圣兼葬礼落下帷幕,当片尾曲《The show must go on》最后一个音符在空旷的电影厅落下,回荡,然后不绝如缕,我将如何像其他Queen的粉丝一样,迈着沉重的步伐涕泗横流地穿过幽暗的出口走廊。
然而幸运而又出乎意料的是,我今天离开电影院时,感到一股暖流在心间涤荡,步伐竟不由自主的变得轻快,预期中的泪水被微笑取代。
也许我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也许那些在夜阑人静,孤身一人的时刻,从头到尾播放Queen85年温布利球场十万人演唱会现场专辑的日子里,我已经将所有应该为弗雷迪·摩科瑞流的泪全部融入到血液里,化为一股无形的力量,支撑着我度过了不知多少个痛并着快乐,迷惘并着坚定,失落并着希望的日日夜夜。
所以如今每当耳边响起Queen的旋律,我的内心总是分外平静,没有伤感,也没有疯狂,只有缅怀。
正如导演没有选择让这部电影结束于弗雷迪·摩科瑞病逝的阴影之下,而是结束于温布利球场十万观众排山倒海的欢呼、呐喊声之中,正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中那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洒脱,摇滚是永远不会容许儿女情长的。
我最早接触Queen大约是在初三,那时无意中在QQ音乐中发现那两首因经常在体育赛事播放而耳熟能详的《We will rock you》和《We are the champaigns》竟是Queen的代表作,顿觉惊喜而又意外。
然而我起初以为Queen只有像这两首歌一样的通俗大众歌曲,直到后来了听了如《Bohemian Rapsody》这样具有古典主义风范的史诗级歌曲才意识到,Queen还真不愧是摇滚界的queen,而他们的歌曲正好具备了女王般高贵、华丽的气质,让我在此之前听过的许多粗制滥造、无病呻吟的当代流行歌曲相形见拙。
那时学校不允许用手机和电脑,一部一百多块,连重低音音效都没有的MP3成了我在百忙的学习生活中仅有的消遣渠道。
自从我开始用那个MP3我就发现里面始终少不了Queen的歌曲,那时我感觉Queen是作为资深摇滚乐迷的我听过的百里挑一的,能够与我在日常生活中所有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形成共鸣点的乐队,在学校午休时插着耳机听他们的歌成了我在学校唯一完全属于自己的时光。
从《Bohemian Rapsody》中的矛盾与挣扎,到《Love of my life》中恋爱的深情与苦涩,到《I want to break free》的自由奔放,再到《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中的庄严恢宏,都承载过我青春年华心灵的悸动,有时我甚至感觉Queen的许多歌就是专门为我而写的。
其实后来我发现我之所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我在他们歌曲的歌词和旋律中发现我和Queen的灵魂人物,主唱弗雷迪·摩科瑞的内心深处有太多共同点,他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挣扎,他在个人感情生活中的进退维谷,他反世俗的理想主义精神,似乎都在在我身上到了复制。
那时我感觉,我很懂弗雷迪摩科瑞。然而看了电影才发现我对弗雷迪摩科瑞了解的太少,从电影里展示的他的一些我还未知的经历中我发现他比我想象的还要伟大。
从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到,弗雷迪摩科瑞的一生有过太多的磕磕碰碰,和乐队之间的、和经纪公司之间的、和爱人之间的……总是接二连三。
在他坎坷的命运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作为一个童心未泯的“大男孩”所特有的任性、敏感、脆弱。然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他身上看到一个浪子的率性,一个理想主义者的骨气,一个命运战士的勇气。
我昨天晚上看了一段中国摇滚之父崔健的采访视屏,崔健在其间提到的一个观点令我拍案叫绝:艺术就是不妥协。
而对我来说,如果有人问我摇滚教会了我什么?那最重要的,一定是永不妥协。或者说,我认为摇滚精神的核心之一就是永不妥协。
所以我认为摇滚乐是最接近艺术本质的音乐类型之一。而弗雷迪·摩科瑞的经历正好将永不妥协的摇滚精神诠释得淋漓尽致,他在电影中的三次的不妥协最令我印象深刻。
第一次是乐队在发布专辑《A night at the opera》期间和唱片经纪人选定电台歌曲时,弗雷迪·摩科瑞执意要打破电台只能播放三分钟通俗大众歌曲的规定,坚持选定自己原创的长达六分钟的史诗级歌曲,偏离大众口味的摇滚歌剧——《Bohemian Rapsody》,最终和唱片经纪人撕破脸皮。
弗雷迪·摩科瑞当时的愤怒为当代一味追求产业化、商业化的音乐市场,也为重娱乐轻艺术的现代人甩了一记响亮的耳光。这种忠于个人真情实感的纯粹艺术观在当今的时代实在是难能可贵。
第二次是在车上另外一个人(好像也是个经纪人)向他提出让他学迈克尔杰克逊从Jackson5中单飞那样,从Queen单飞来换取更多名利的想法时,他气急败坏地把他哄下车。
那一刻我为他那种淡薄名利,对世俗利益的诱惑横眉冷对、势不两立的气节感到肃然起敬。
第三次是他在得知自己已患上绝症时,没有选择黯然神伤、自甘堕落,而是选择在生命中最后的日子里和乐队其他成员一起在舞台上燃烧最后的热血,缔造最后的辉煌。
然而,这也是他最后一次不妥协。
电影的情节在温布利球场十万人的演唱会上达到了巅峰。台上那高亢的歌喉,嘶叫的吉他,凝重的贝斯,铿锵的鼓点,和台下十万观众的欢呼、呐喊声交织在一起,如山崩,如地裂,如千层雷电,如龙王翻四海,如盘古开天地。
那场景,是何等的惊天地,泣鬼神!主演的演技也在此达到巅峰。那走位,那体态,那表情,那动作,那呐喊,乃至每一根汗毛中所包含的全部投入与激情,可谓如痴,如醉,如狂。
此刻弗雷迪·摩科瑞的表演可谓出神入化,他已经将自己的灵魂,乃至生命交给了音乐。
即使弗雷迪·摩科瑞最后没能战胜病魔,然而我并不认为他失败了。世俗的眼光对成功的定义往往是: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对失败的定义则是: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
然而弗雷迪·摩科瑞的故事则让我们重新对成功和失败进行定义。真正的失败应该是:向限度屈服,失去了战斗的勇气。真正的成功应该是:始终向限度发起挑战,战斗到最后的时刻。
这一点,弗雷迪·摩科瑞做到了。于是正如他的那首《We are the champaigns》里面所唱的,他成为了永远的champaign,永远的世界之王!
说到这里,谁还有理由说弗雷迪·摩科瑞乃至Queen不伟大?
可惜当代的青年人没几个能够理解他们的伟大,也没几个能理解摇滚乐的伟大。
作为一个00后,也可以说是新“垮掉的一代”的其中一员吧,每当我因沦陷于上世纪经典摇滚乐那或铿锵激昂,或感时伤怀的旋律中而不能自拔,总禁不住莫名其妙的多愁善感起来,不知道是自己太悲观了还是太敏感了,我只是真心为自己没有生在一个充满了诗和远方的理想的,文艺繁荣的黄金时代,而生在了一个崇尚物质消费主义,连“学猫叫”也能成为热门的浮躁时代深感遗憾,也为自己60后或70后的父母能够在罗大佑、崔健、唐朝、黑豹、魔岩三杰的音乐中度过青春,能在最好的年华遇上最好的时代深深而感到羡慕。
然而如今大行其道的小鲜肉带来的那些无病呻吟、矫揉造作的快餐文化则是令当代青年人“娱乐至死”的精神鸦片,使他们被磨平了棱角,丧失了理想。
在这里,我忍不住向全世界宣告一句:我想回到有Queen的时代,我想回到那个摇滚老炮大行其道的时代,我想回到那个经典的声音风起云涌的时代!
那个时代的音乐的意义超越了音乐本身。它是一个时代的标记,一声来自灵魂深处的石破天惊的呐喊,一股永不冷却的涓涓奔涌的热血,它便是摇滚精神。
它承载着对社会的批判,对时代的反思,对变革的渴望,对命运的抗争,对真理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化为一股风卷残云般的洪荒之力,穿越历史,超越时代,划破苍穹,直至永恒。
摇滚万岁!Queen永垂不朽!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