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电商的注意啦!百万元奖金等你拿
麦积区出台奖励办法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在我们生产经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区上能下这么大的决心扶持电商,让我们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在谈到区上新出台的扶持政策时,麦积区甘泉镇从事苹果销售多年的柳换民连连为政府的该举措点赞。
据了解,麦积区政府近日印发《天水市麦积区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由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发展资金1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扶持电商企业和网店发展,全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办法》明确,全区范围内从事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各类网店、支持全区电商发展的机构、团体、个人等,以销售业绩为主要标准,每年选取销售业绩前六名的进行扶持奖励。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第三名各奖励2万元,第四至第六名各奖励1万元;在电子商务领域自主研发包装设计创意,单品网上销售额突破10万元的,给予团队集体奖励5000元;设计新颖,具有独创性,形成地域品牌形象的创意,奖励团队2000元;受政府委托,在各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麦积区优势产业专区(含地方特色馆),经审定合格的,给予2万元的补贴;对企业在全区内建立了区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并在镇(街道)、村(居委会)建设10个以上电子商务服务站或在各大景区景点建设4个以上直营体验店,给予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补贴1万元;依托各类媒体,助推全区电商发展,对宣传信息数量和质量较高的新媒体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影响较大的个人微博,一次性给予2千元奖励;对区内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协会、物流协会开展重大宣传推介、专项培训、高端论坛等相关电子商务活动,单次活动补贴金额1万元;电商企业或培训机构在全区组织电商培训单次人员培训100人以上、培训时间3天以上,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一次性1万元补贴。
同时,《办法》还确定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工程,加强各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年度考核,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或微店、电商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等,均可获得一定的补贴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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