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 > 幸福天水 > 正文

天水市决定再取消和调整32项行政审批项目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九批

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天政发〔2019〕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8〕74号)和《省审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甘审改办发〔2018〕2号)要求,经2019年3月18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市政府部门第十九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2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9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4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6项,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4项,调整实施机关行政许可项目7项,其他行政权力项目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2项);市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其他事项3项(其中,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调整实施机关行政确认事项1项)。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相关部门要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便利社会主体办事。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一窗办一网办马上办简化办”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抓紧做好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附件:1.市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项)

   2.市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其他事项目录(3项)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

市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项目目录(32项)

 

(一)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取消登记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强化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升级改造综合业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相关功能。积极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登记行为的抽查检查,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2

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档案的审批

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取消审批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个人、社会组织特别是重点对象开展检查调研,多渠道了解档案出卖、转让动态,及时发现并加强珍贵档案收集保护,引导档案所有者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依规进行档案出卖、转让活动。

3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取消审批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已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相关企业继续加强事后监管;对新设立的修理计量器具的相关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与所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

4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市人社局

取消审批后,市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取消审批后,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二是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三是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五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六是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

6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取消审批后,根据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业机械维修相关标准和规范,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规范维修企业服务,引导维修企业推行承诺服务制,加强行业自律,要求维修企业提供服务明细单,作为消费者追责依据。二是加强修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维修队伍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对农机维修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记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四是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渠道,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级取消审批后,该项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登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8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级取消审批后,该项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登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9

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市公安局

取消审批后,市公安局加强对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的监督检查,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二)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类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接审批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类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审批工作管理方案;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管理,检查特种设备安全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是否遵循“考核规则”;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此项目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发(除氧仓维护管理人员、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大型游乐设施管理安装人员以外)”合并,项目名称更名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接审批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审批工作管理方案;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管理,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试是否遵循“考核规则”;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此项目合并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3

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省宗教事务局

市民宗委

承接审批后,市民宗委加强对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4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许可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县区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承接审批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继续加强对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处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好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新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

省宗教事务局负责“全省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市(州)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市州宗教团体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2

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

市(州)以上宗教事务部门

省宗教事务局负责“全省性宗教团体开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宗教教育培训审批”;市(州)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市、县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开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宗教教育培训审批”。

3

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审批

市(州)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4

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省道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5

经营利用省重点陆生野生保护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市林业和草原局

6

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应急管理局

 

(四)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目录(4项)

 

序号

原项目名称

变更后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2

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3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审批

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实施机关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调整为“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4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市、县地震管理部门

 

 

(五)调整实施机关行政许可项目目录(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机关

备注

1

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

省公安厅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项目)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3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4

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审批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省宗教事务局

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市、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县区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6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省、市、县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省级、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农药经营许可证”由本辖区内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办理。

7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审批

县级以上地震管理部门

省级地震管理部门

更名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批”。

 

 

(六)其他行政权力项目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民用枪支(弹药)配置(购)许可

市公安局

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后,主管部门将行政许可项目纳入市政府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认真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审批范围、审批要件、办理时限、监督检查等要素,实行“阳光”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市公安局

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后,主管部门将行政许可项目纳入市政府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认真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审批范围、审批要件、办理时限、监督检查等要素,实行“阳光”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2

市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其他事项目录(3项)

 

(一)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设立分公司备案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取消备案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公示,加强监管。二是积极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登记行为的抽查检查,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2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取消备案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公示,加强监管。二是积极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登记行为的抽查检查,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二)调整实施机关行政确认事项目录(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机关

备注

1

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认定

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赵紫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