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秦州区外宣办消息,“大棚房”是假托农业种植之名,占用耕地,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建设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占地行为,破坏了土地生态,阻碍了农业生产,侵害了农民的利益,危害了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根据省、市全面彻底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管理秩序,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违法行为,同时结合“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章建筑清理。3月4日上午,区国土分局、区综合执法局、玉泉镇政府等部门抽调30余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玉泉镇冰凌寺村4宗“大棚房”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3500余平方米。
下一步,秦州国土分局将严格按照“农地姓农”的要求,坚决做好“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对已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动真碰硬,彻底整改,对占用耕地违规建设非农施设的行为,坚决退房还地,恢复农业生产,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消除存量、杜绝增量的原则,从根本上遏制新的问题发生,坚持一个问题一个台账,一个问题一套方案,明确整治整改目标、标准、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依法依规整治整改,确保3月底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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