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文物执法机构开展文物执法巡查232103次,发现违法行为679起”“开展安全检查309194次,发现隐患60397项,整改率80.28%”“全国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全年接举报3333件,成为掌握文物执法督察的重要信源”……
从国家文物局最新通报的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看出,文物安全隐患状况已基本摸清,严肃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新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方式,文物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水平不断提升。
文物法人违法高发态势得到一定压制
2017年,各类文物违法行为、文物安全案件(事故)较往年度未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但法人违法、盗窃盗掘及火灾事故等时有发生。“文物法人违法是文物安全工作的‘硬骨头’,也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说。
为了加大文物法人违法整治力度,2016年国家文物局启动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最新数据显示,自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已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314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88起,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11次,追究178名相关人员责任。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七处不可移动文物遭损毁案等一批法人违法案件,得到严肃处理,法人违法行为多发高发态势得到一定压制。”陈培军说。
陈培军还提到,文物部门遴选发布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和甘肃等13个省份的15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在指导地方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和处理疑难问题等方面具有重要借鉴作用。浙江、河南、吉林、山东等地文物部门发现文物违法案件主动上报、及时处理,报送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93.4%长城认定点段被定为省级以上文保单位
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2016年,国家文物局启动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对长城保护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对相关省份提出了174条整改要求。
“这次‘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直奔‘问题’省份,直奔具体问题。检查发现,有147项整改要求得到落实;经过整改,长城认定点段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率提高到93.4%。”陈培军说。
另外,长城保护机构队伍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记者了解到,除辽宁省外,各省长城均实现了长城保护员全覆盖;内蒙古、辽宁建立了省级长城保护专门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将长城保护纳入沿线各级政府考核体系。
卫星遥感、无人机技术逐渐用于文物执法
近年来,新技术手段被逐渐应用于文物执法督察领域,发挥着人力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针对一些地方对文物违法案件‘管理单位隐瞒不报,地方主管部门毫不知情’问题,创新文物执法监管手段,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技术等实施执法监测。”陈培军说。
比如,国家文物局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随机监测70处国保单位,发现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184处地物变化。陈培军表示,新技术手段让文物执法长了“千里眼”,对于主动掌控各地文物违法情况,变事后被动执法为事前主动作为,解决地方瞒报、谎报问题,促动地方积极作为、有效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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