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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名称、虚假包装 部分外国乐团在华演出“注水”

偷换名称、虚假包装,部分外国乐团在华演出“注水”

外国“水团”,乱花如何不迷眼(文化脉动)

王珏 谭影子

近年来,听音乐会成为不少人文化休闲的选择。随着音乐国际交流的频繁,越来越多的外国名团进入中国演出市场,为听众们带来一场场听觉盛宴。根据大麦网音乐会演出信息,仅3月份,在北京由外国乐团呈现的音乐会演出就近20场。然而,随着外国乐团演出的增加,部分乐团宣传名不副实,存在二、三线乐团甚至业余乐团通过种种包装,“打造”一流名团形象,乃至制造虚假信息的情况。

那么,外国的“水团”是怎样产生和发展的?如何更好规范外国乐团来华演出?

 偷换名称、虚假包装,外国乐团“注水”不是新鲜事

北京大学学生徐璐是一位交响乐乐迷,她发现,每逢大型节日如元旦、春节,总会冒出无数个“施特劳斯”,“一开始,我看见那些风光的名头也扎堆跟着去。但听完后发现,同样是‘施特劳斯’,水平差异挺大的。”徐璐说,现在网上有不少文章写鉴别乐团的方法,她决定购票之前总要登录乐团官网查一查。像徐璐一样,对大名鼎鼎的外国乐团从盲目跟风到仔细甄别的观众不在少数。

近年来,外国乐团举办的音乐会在我国内地市场受到欢迎。随着商业演出不断增加,来自欧美的乐团因其悠久的发展历史,相对较高的演出水平受到越来越多中国听众的青睐。坐在演奏厅聆听欧美国家乐团的演出,逐渐成为一种生活质量和审美水准的象征。出于经济发展、市场饱和等种种原因,不少欧美国家国内音乐有限的消费需求给本国乐团,尤其是二、三线乐团的生存发展提出挑战。而相比之下,经济保持持续增长,文化消费需求不断提升的中国市场格外有吸引力,中国成为不少非一线外国乐团的重要增收点。同时,这些乐团紧紧抓住中国听众追求高档次、高声望演出的心理,与演出承办中介一起,用假冒名团、混淆名称、夸大宣传等多种手段进行虚假包装,以期抬高票价,获得更多利润。

此类乐团包装自身的方法之一是将乐团名称、历史与世界名团、知名音乐家、音乐圣地等挂钩。此前,奥地利一不知名的“交响维也纳管弦乐团”打着“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旗号,很多不明就里的听众听后大呼上当;在德国演出票价最高20欧元的“莱比锡室内乐团”在中国改称为“德国莱比锡国家爱乐乐团”后,票价即翻数倍;相关报道显示,欧美一些大学、音乐学院学生假期组成的临时乐队甚至也能通过“百年历史”“王室”“施特劳斯”“爱乐”等字眼蒙骗部分中国观众。

偷换概念也是普通乐团改头换面的重要手段。部分来华演出的普通乐团有两个名字,在本国用注册本名,到中国“翻译”为“高档名称”。例如,“西柏林广播交响乐团”被“翻译”为“德国柏林广播交响乐团”,被追责时,一句“中文翻译问题”将问题一笔带过。常见的还有用“皇室”代替“皇家”,用“国家”代替“国立”等。

另外,部分“水团”在介绍文字中经常使用模糊性词语。例如,在介绍指挥、主演奏者时,仅用“著名”“高水准”“一流”含混过关,缺乏专业知识的听众很难分辨水准高低。

近5年来,随着越来越多货真价实的名团来华演出和中国观众音乐素养的提升,这些冒牌山寨、弄虚作假的手段越来越难以得逞。不入流乐团弄虚作假的行为在一线城市出现得越来越少,但在不少二、三、四线城市仍有市场。

业内相关人士透露,部分欧美乐团宣传“注水”行为并不是新鲜事,在我国音乐会市场上已经存在了十几年。部分不入流乐团在中国的“注水”行径屡屡得逞,与监管环节漏洞和我国音乐市场的发展不完善相关。

 监管困难、盲目迷信,乐团在中国的“注水”行径屡屡得逞

据悉,我国对于外籍人员来华演出有明确规范,文化部颁行的《在华外国人参加演出活动管理办法》规定“营业性演出单位和经纪机构邀请在华外国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或者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参加演出活动,应当在演出前30日报文化部批准,在华外国人有受聘单位的,应当出具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函件。”外国乐团来华需要我国演出单位或者经纪机构邀请,还需要出具乐团本身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文件,文化部门也会对乐团及其演出进行审核。那么,在手续齐全、审核过关的情况下为何外国乐团“注水”现象依然频频出现?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外国来华乐团的监管存在漏洞。外国注册成立乐团门槛低,大学生、业余爱好者成立或加入乐团并不少见。而且为了宣传需要,二、三线乐团甚至业余团体常常模仿世界名团取名,动辄“柏林”“维也纳”“施特劳斯”“爱乐”。有的乐团甚至直接“套用”世界名团名称,只不过改换语种注册,翻译成中文后与名团名称没有差别。另外,也存在部分来华乐团的确有名家列席,但乐团其余成员是临时拼凑的情况。对于上述种种乐团,其本身名称、注册信息、参演人员有据可查,但进入市场后经过一轮轮宣传,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让大家将二、三流乐团误认为世界名团。

中外部分中介公司的运作也为此类乐团开辟了生存空间。有的中介会在乐团准备出国演出时在奥地利、德国等地注册皮包公司,临时注册“另一身份”,演出后迅速注销,无法追责。文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仔细甄别,很难辨别真假。

另外,音乐消费的特殊性也让事后追责困难重重。音乐不具有实体商品的属性,在大多数情况下,演出过程中发现演奏质量问题,观众只能吃哑巴亏。追责的困难增加了部分乐团和中介公司的侥幸心理。监管的漏洞和追责的困难让部分“水团”成为“漏网之鱼”,在中国市场上滥竽充数。

国外乐团的纷纷进入、国外“水团”的不断涌现,也反映了我国音乐会市场存在很大的供需缺口。世界一流乐团数量、演出场次有限,而且在圣诞节等西方重要节日期间外出演出很少,而我国乐团的内容创作不能满足观众的需求,为外国“水团”进入市场提供了机会。

有专家指出,一方面是外国“水团”兜售音乐,迎合听众;另一方面则是我国本土面向大众的、有民族特色的音乐创作和表演相对不足。北京市演出公司董事长、北京演出行业协会会长张海君指出,我国音乐会多年以来都是西方古典音乐为主,民族音乐会屈指可数。对于西方古典音乐,听众当然更愿意选择欧美乐团的表演。在这种情形下,对于本土乐团而言,存在着两难的状况:在民族音乐上,内容创作乏力;在西方音乐上,难以与欧美乐团的认可度抗衡。民族音乐会的缺位是外国“水团”流行不绝的重要原因。一定程度上,外国“水团”是看准了我国音乐会市场的需求缺口,“乘虚而入”。

 加强规范、培育原创,民族音乐创新是根本

假名冒名、虚假宣传等现象不仅是对西方音乐品牌形象的伤害,也扰乱了我国音乐市场秩序。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规范国外乐团进入中国市场的标准,避免出现“漏网之鱼”。

此外,世界级名团票价高企,本土音乐创作不足,打着名团旗号但票价相对低廉的外国“水团”成为部分听众满足审美需求的“必然选择”。要消除“水团”现象,不能指望远水解近渴,最根本的还是民族音乐会的创新。

经过几十年的摸爬滚打,不少中国乐团机制建设日趋完善,发展思路较为成熟,优秀作品也越来越多,民族音乐会的发展也受到了更多关注。以传统音乐精华为基础,结合当今时代特征和听众需求进行创新是民族音乐发展的有效路子。既有文化底蕴、中国味道又切合人民群众生活和心理的民族音乐会自然不会输给部分生搬硬套的外国“水团”。“水团”也就没有了“乘虚而入”的机会。

借鉴国外乐团的经验,我国乐团还需要更多市场意识。张海君说,欧美二、三线乐团的音乐会通常会选择“热闹小曲”,例如中国观众耳熟能详的《施特劳斯圆舞曲》《施特劳斯小夜曲》《春节序曲》等,有的乐团甚至会邀请中国本土艺术家同台演奏传统曲目《梁祝》《花好月圆》等。这些曲目篇幅短,节奏欢快,听众熟悉,能烘托氛围,很多中国听众爱听。即使这些冠名为“维也纳”“爱乐”的乐团没能拿出标榜其实力的大曲目,不少中国听众还是愿意买账。“部分外国乐团正是抓住了中国听众的心理,尤其在节庆期间,演出符合广大听众口味、有节日特色和中国韵味的音乐。这个方面,值得借鉴。”

目前,外国“水团”在不少城市仍不时出现,其中有文化监管部门相关专业知识不够、核实不严的问题,也有部分中国听众盲目崇拜欧美音乐的心理作祟。但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让富有中国文化韵味的音乐作品有传播力、感染力、影响力,让老百姓愿听、想听、爱听、常听。这样才能消除外国“水团”的市场基础,起到肃清音乐市场、弘扬民族文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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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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