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打麻将“玩钱”算赌博吗?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免不了要打打麻将,斗斗“地主”娱乐一下。可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严打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国法律对于聚众赌博是如何认定的?亲友打麻将、打牌到底算不算聚众赌博,会不会被公安机关处罚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麦积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田旭东。
法律如何认定聚众赌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的;另外,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均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打麻将娱乐构成聚众赌博吗
市民在休闲娱乐的时候打麻将是一种正常的活动,但这也是有“底线”的。
田旭东说,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94条规定,对赌博的处罚依据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那么,什么情形属于赌资较大呢?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赌资较大:个人赌资500元以上的;在棋牌室内赌博,个人赌资1000元以上的;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个人赌资100元以上的;人均参赌金额500元以上,或者现场查获共同赌资5000元以上且有证据证明参与赌博的。
此外,有下列“情节严重”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2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或者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设赌局的;个人赌资在10000元以下,或者单次下注额500元以下的;纠集、组织不特定人员赌博,赌资较大的。除此之外,教唆、诱骗、胁迫或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个人赌资在10000元以上,或者单次下注额500元以上的;因赌博引发其他行政、刑事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对其处12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赌博和娱乐活动咋区分
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以休闲消遣为目的。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还有就是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而群众娱乐不存在从中抽头获利;看彩头量的多少,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消费水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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