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天天水网讯【记者景春燕】女儿因婚姻破裂服毒自杀,临终前留下遗言将自己辛苦积攒的十余万元留给父母养老。然而由于没留下银行卡和密码,银行拒绝了父母的取款请求,父母无奈之下将银行诉至法院。秦安县法院日前审理了这起银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小丽(化名)系原告张某、李某的女儿。2016年8月,小丽因与丈夫感情破裂而离了婚。今年4月,小丽因抑郁在家服毒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自杀前,小丽曾给弟弟打过个电话,告知自己将父母张某、李某这些年陆续给予的和自己挣的钱共计十余万元存在某商业银行,希望这些钱能够成为父母今后的养老钱,以消减自己内心的愧疚感。小丽死亡后,张某、李某在整理女儿的遗物时,没找到女儿的身份证和其在某商业银行存款的银行卡,也无从知晓银行卡的密码,故无法去银行领取存款。
之后,原告张某、李某持小丽的户籍证明,去该商业银行营业室查询。经工作人员查询,张某、李某得知,小丽名下在该商业银行共有存款16.42万元,但因并非本人前来取款,故银行不能给原告张某、李某出具储蓄存款凭据,也不能让其领取。老两口无奈之下将该商业银行诉之法院,以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要求银行支付女儿的银行存款16.42万元。
法院认为,小丽生前在银行开设账户并存款,双方之间形成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予保护。小丽死亡后,其遗产应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但因小丽生前无子女,且已离婚,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其父母张某、李某,故应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存款本息。因此,依法判决某商业银行一次性支付张某、李某存款本息16.42万元。银行表示服判并立即履行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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