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至每人每年450元
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
据每日甘肃网8月19日讯 (西部商报记者李杨 实习生武晶晶)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依据《工作任务》,我省今年将不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着力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建设。今年我省将力争90%的病人在县域内实现首诊;9月底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
9月底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依据《工作任务》,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开展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试点。14个市州各建立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联合体。
2017年9月底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协调推进管理体制、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2017年,庆阳、白银、酒泉3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下降到20元以下。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区域协调制度。
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范围
我省将按照城乡居民医保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六统一”政策,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借鉴庆阳市设立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做法,理顺管理体制,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2017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
各市州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2017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全面推进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选择部分市州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鼓励其他市州积极探索。指导各地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全面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和所有医疗服务,大幅减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2017年年底前所有市州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住院病人的80%。
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收入比例
落实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省三级公立医院于2017年10月1日起全面执行“两票制”;庆阳、白银、酒泉3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于2017年6月30日前制定实施细则,全面推行“两票制”;其他市州按照全省部署,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两票制”。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2017年年底前覆盖大多数统筹地区,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向医务人员延伸。
督促各市州细化措施,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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