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丈夫是同性恋
女子离婚时索要10万元精神赔偿被驳回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景春燕】结婚后,妻子发现丈夫一直对自己“不感兴趣”,后发现丈夫竟是同性恋。妻子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丈夫赔偿10万元精神和青春损失费。麦积区法院审理后,准予两人离婚,但驳回了妻子的赔偿请求。
2015年,东北籍女子李霞(化名)与麦积区青年杜峰(化名)在深圳打工时相识。温和敦厚的杜峰,让李霞有一种踏实温暖的感觉,二人互生情愫相恋了。交往一年后,李霞跟着杜峰回到天水登记结婚。然而,婚后李霞发现,杜峰经常夜不归宿,对自己似乎一点也“不感兴趣”,她对此很是不解。一次偶然的机会,李霞从杜峰手机的聊天记录和相册里得知,自己的丈夫竟然是同性恋。李霞一气之下,以受到欺骗和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索要10万元的精神赔偿和青春损失费。
今年6月,麦积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庭审中,杜峰当庭向李霞道歉,承认自己结婚就是为了给父母一个交代,他同意离婚,但拒绝赔偿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和青春损失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杜峰与其他同性关系密切,影响了正常的夫妻感情。在李霞起诉离婚后,杜峰表示同意,依法应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准予两人离婚。另外,虽然杜峰有欺瞒李霞的行为,但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故对李霞提出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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