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小学一年级开始报名啦
□记者 裴婷婷
又到了一年一度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的时间。8月7日,记者从秦州区教育体育局获悉,从8月10日起,秦州区各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正式开始。
“秦州区片区的报名时间是8月10日至11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报名时间是8月12日至15日。”工作人员介绍说,凡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都可以携带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应学校报名。
针对片区内的新生报名,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学生,由服务范围内小学接收入学: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母)自有住房相一致。
2、适龄儿童与父母及祖辈同户籍同居住,住房产权为祖辈,且为唯一居住地址(父母需提供由天水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如父母还有其他住房,需到父母住房所在片区服务小学报名入学。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一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这其中包括,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父母双方为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孤儿;父母双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孩子监护人为祖辈(需要法定公证处公证的监护人证明)。
4、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但无法提供住房证明,父母需提供由天水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如住房为公房或集体房产,需提供近三年的缴纳水电费、港务租赁缴费发票、物业费、暖气费相关证明。
5、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城区,但父母在城区购房,需提供城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
6、因旧城改造拆迁、户口有正当理由尚未迁移的住户(户口办理迁移的合理时限原则上参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过渡期限),按照《秦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中关于拆迁安置相关优惠政策的条款,已征迁的住户,可持原户口本、搬迁证、住房证等原件到现住址服务小学入学。若安置住房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可在原户口所在地入学,服务学校不能按辖区外儿童对待;
7、符合以上条件的残疾儿童,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具备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时,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1、暂住登记凭证:由暂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
2、务工单位证明: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秦州区城区连续务工半年以上,并持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3、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乡镇计生部门出具、县区计生部门加注意见;
4、同意外出就读证明:户籍在秦州区农村的由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小学出具,并由中心小学校长签字;户籍在秦州区以外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此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注册、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注意的是,按《天水市秦州区2017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规定,本学年开始小学一年级新生不得出现超过64以上的超大班额,从今年7月1日起存在64人以上超大班额的学校,相应班级不允许再转入学生,如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家长自行联系64人以下班额学校的班级,因城区学校班额满员无法接受的转学学生,需回原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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