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据每日甘肃网7月2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市纪委就查处的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
6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兰州新区秦川镇石门沟村原出纳牛万林侵占转让金问题。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牛万林在担任石门沟村二社出纳期间,擅自向石门沟二社村民芦文山的砂场以每亩3万元价格转让水浇地4.75亩,获取土地转让费14.25万元,其中集体公摊地转让费6.45万元由个人使用。牛万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兰州高新区连搭镇秦启营村党支部书记胡承文擅自发放互助资金问题。2015年2月,胡承文向农民发放互助资金贷款时,未按照互助资金协会章程规定单笔放款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的要求进行发放互助资金,而是擅自做主,分等级给群众放款额度为1.5万元、2万元,共放款15万元,首次放款的群众没有使用互助资金,实质由胡承文个人使用。胡承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固区东川镇马泉村党支部书记马克明套取慰问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马泉村党支部书记马克明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26981元,用于慰问孤寡老人。村委会提供的实际慰问金与花名册不符,且花名册上的签字、手印非本人所为。马克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永登县七山乡前山村支部书记张兴明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03年3月,前山村支部书记张兴明的妻子白学秀及儿子张宏军的户口迁入兰州新区中川镇史喇口村二社。2014年,张兴明以其妻子白学秀的名义享受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500元;2015年,张兴明以其儿子张宏军的名义享受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1000元;2016年,张兴明以其妻子白学秀的名义又享受春荒补助资金1800元。张兴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榆中县甘草店镇项家堡村文书王子前私自存放征地款问题。1998年10月至2013年12月,王子前在担任甘草店镇项家堡村文书期间,将宝兰客专在甘草店镇项家堡村集体征地款1万元私自存放在个人账户。王子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皋兰县黑石镇大横村原党支书记保先荣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0年10月至2016年4月,保先荣在担任大横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协助黑石镇政府负责大横村危旧房工作便利,先后2次套取国家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2.8万元,并且据为己有。保先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和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履行监督责任。要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决不放过,要把握重点,加大力度,坚决惩戒违纪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盯紧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加大线索排查处置。强化问责追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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