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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各地立转立办立查环保信访问题

环保督察进行时-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专题】

原标题:甘肃各地立转立办立查环保信访问题

制图/武亚新

兰州市

西津坪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治理

西津坪垃圾填埋场因渗滤液、沼气及异味问题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第8批232号、233号,第14批640号,第17批854号等多个批次就该类问题进行了转办。目前已对该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治理,消除填埋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兰州市西津坪垃圾场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西津村北侧沟谷内,设计库容60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500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30年,于2008年投入使用,负责处理七里河区的生活垃圾。2012年10月起城关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也转运至该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日平均处理量约4000吨,严重超过此垃圾场处理能力,填埋场存在渗滤液、沼气及异味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兰州市已经对西津坪垃圾场正式关闭,进行封场综合治理。

据了解,目前封场治理工作已完成主沟道沟底下游堰塞湖渗滤液抽排清理;沟底临时施工道路修建;B区局部垃圾整形及封场覆盖工程;20座导气石笼的安装。此外,正在实施垃圾拦挡主坝、副坝、截渗墙区间生活垃圾翻运,进一步加强沼气排放监测,在施工期间,区环卫局还安排一台药剂喷洒车,采取人车结合的生物除臭药剂喷洒作业方式,加大喷洒频次,避免产生异味对垃圾处理场周边市民造成影响。

天水市

油烟扰民责令31家餐馆加装净化器

“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金地小区烧烤店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14批信访投诉问题。对此,天水市立即行动,责令相关店铺在油烟管道口都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同时对尚未整改的餐馆责令停业整顿。据介绍,天水市要求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改造了后厨,使用新型燃料液化气、电磁炉等清洁能源,有效解决了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据了解,秦州区环保局接到信访投诉问题后,会同秦州区食药监局、综合执法局经现场检查发现,秦州区大众南路金地小区、金宇花园小区共有12家烧烤店,19家小餐馆。这31家餐饮店有的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有的使用燃煤做燃料,存在不同程度的油烟扰民问题。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店都下发了《责令改正违反行为决定书》,限期整改,要求加装油烟净化器和改用清洁能源。

定西市

造纸厂违法排污负责人被行拘

根据群众投诉:“临洮县太石镇巴下村造纸厂和铝厂排放废水,污染居民饮用水源,导致自来水出现异味。”接到信访件后,定西市迅速转交临洮县政府进行查处。

经核查,信访中反映的铝厂属临夏州东乡县境内的兰亚铝业有限公司,不在临洮县管辖范围。太石镇巴下村造纸厂为临洮县红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11月27日至12月1日夜间,因蓄水罐满而无法继续存贮污水,通过蓄水罐预留的备用提升泵接口间歇性将部分尾水排至厂外的砂沟内。12月2日,该公司停止生产,将备用提升泵接口进行了焊封。针对此违法行为,临洮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征收排污费6090元,并处158712元的罚款,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行政拘留。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并作出书面承诺。目前,该企业已全面停产整顿并呈报了《承诺书》及整改方案,全面排查污水管网、调试污水处理系统。12月5日,临洮县环保局分别在临夏州东乡县疑似兰亚铝材公司的排污口下游50米处、东乡县达板桥断面处(红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下游约200米)取洮河地表水,在临洮县中铺人饮工程2号水源井取地下水,委托定西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同时临洮县疾控中心对中铺水厂出厂水质进行化验分析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

陇南市

采砂场滥挖乱采被问责

陇南市武都区拱坝河流域多家采砂场因滥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被责令全部依法拆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涉事企业处以行政处罚,并将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武都区拱坝河流域多家采砂场在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实验区域内滥挖乱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威胁拱坝河下游、白龙江流域安全。举报人要求彻查此事,保护拱坝河。”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后,陇南市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工作力量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12月13日上午,武都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领国土、水务、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现场督办,对拱坝河5家制砂场一律采取停电措施,并责令制砂业主于12月20日前彻底关闭砂场,恢复河道原状。其中,对甘南州舟曲县与武都区坪垭乡交界沟口砂场,区水务局函告舟曲县水务局建议进行查处,并将位于武都区境内的设备依法进行了拆除;区水务局对建强商贸有限公司砂场发出自行拆除设备通知,并依规处以2万元罚款;对业主张某擅建砂石加工料场存在削坡炸石行为,区政府责令区国土、水务、水保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将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业主王某擅自在林地采挖砂石料、在河道建加工料场,区政府责成区森林公安局进行调查,将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两水烟墩沟尚某砂场擅自在河道采砂,区水务局责令其拆除设备,并依规处以1.5万元罚款。

白银市

水泥公司因噪音、粉尘扰民被停产整治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督察以来,白银市企业自觉诚恳地接受监督检查,并积极整改落实,确保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以贯彻执行。甘肃白银中材水泥有限公司由于噪音、粉尘扰民等问题,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目前企业已按要求停产整治。

面对严厉处罚,甘肃白银中材水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更应责有攸归,环境保护决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谈到如何整改落实,该相关负责人说,公司要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加强生产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时限加快整改,为地方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给政府和人民一个满意交代。

此外,由于各种原因,平川区电力路嘉馨花园周边小陶瓷厂,每天不定时排放烟尘,污染周边环境,遭到了群众的信访举报。平川区环保局对白银泰瑞陶瓷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罚,敦促企业对原料堆场采取了防尘措施。目前企业正在停产检修。

临夏州

大夏河河滩15家砂场全部关停拆除

临夏州委州政府从严从实整改环境污染问题,对临夏县大夏河河滩15家砂场和来料加工点全部关停拆除,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和处理,生态修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有群众反映,临夏县大夏河河滩采砂现象严重,有十多处私人采砂场,致使周边村民的千亩水地成旱地。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后,临夏州、县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到大夏河流域进行实地查看,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信访投诉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核实,临夏县境内沿大夏河共有小型砂场和来料加工点15家,其中砂场5家、来料加工点10家。15家均无环评手续,5家砂场属无证开采和非法占地,6家加工点属非法占地,只有4家加工点有国有土地建设使用证。15家砂场和来料加工点共占用土地307.17亩,其中耕地36.035亩,滩涂地186.435亩,国有出让土地84.7亩。15家砂场和来料加工点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产生水污染、扬尘污染和噪音污染,破坏耕地18.08亩,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但对农田灌溉基本没有影响。

临夏州依法对15个砂场和加工点的制砂平台、设备和生产用房全部拆除,责令立即启动恢复治理工作,对采砂坑点进行回填平整。明年3月15日前,砂场和加工点将非法占用的耕地全部退回,达到复耕条件;占用的滩涂、山坡和其他用地,达到绿化条件。在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视违法情节对15家砂石料场和加工点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环保、国土部门移交的线索,县公安局已对涉嫌非法采矿的人员立案侦查,目前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庆阳市

配电房噪声超标安装隔音板保安静

庆阳市西峰区接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6号楼1单元门口一供电公司配电房每天24小时运作,噪声严重扰民问题后,西峰区政府组织庆阳市供电公司、区环保局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针对噪声超标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

12月14日西峰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调查,庆阳市市直机关小区南区16号楼下01号变压器是小区整体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因噪声防治设施未落实而导致噪声扰民。西峰区环保局委托庆阳市环境监测站于12月15日1时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超标8.3分贝。针对噪声超标问题,12月15日西峰区环保局对庆阳供电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于12月30日前对噪声防治设施进行整改。目前,庆阳市供电公司已对小区内变压器箱安装了隔音板,经庆阳市环境监测站12月23日再次监测,结果均达到了声环境质量一类区标准,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到位。

甘南州

金矿涌水污染水体环境被停产整顿

合作市早子沟金矿在矿井涌水不能完全循环使用时,存在向外排放现象,监测数据显示污染物时有超标,相关部门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同时,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职责,相关负责人被问责。

有群众反映“合作市早子沟金矿每日向早子河排放大量含砷废水,污染水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群众多次上访未果”。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后,甘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市相关部门迅速出动展开调查,发现信访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合作市环保局依据《环保法》有关规定,责令合作市早子沟金矿全面停产,对矿山主竖井、选矿厂进行查封,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对此,合作市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对原分管副市长、现分管副市长进行工作约谈,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合作市环保局存在监管不严、执行力不够,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不得评先选优;对合作市环保局分管领导进行告诫约谈并作出深刻检查。

金昌市:

私排生产废水金丹药业被罚15万

12月11日,收到交办的信访投诉案件称,金昌市泰安东路金丹药业在后墙处排放生产废水、后院有大量药用垃圾堆积、取暖锅炉经常冒黑烟严重污染环境。

接到信访案件后,金昌市环保部门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金川分局等组成调查组进行了现场监察。经查,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挖开沟渠,将废水排入未采取防渗措施的渗坑内;生产药片后产生的药渣,晾晒在厂区后院内;执法监测人员现场取样,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污水渗坑内废水和锅炉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发现污水处理站废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氨氮、总氮、总磷均超过标准限值要求。

对此,环保部门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治,并对废水、废气超标,药渣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合计罚款15.339万元,公安部门对此案件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监察部门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目前,甘肃中天金丹药业有限公司已经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酒泉市:

德源公司违规排污4名负责人被行拘

“酒泉天宏糖业公司修建虚假污染物防治设施,在厂区、铧尖、上坝、航天公园等地偷排污水。”接到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后,酒泉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成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德源公司污水处理站10月5日建成,10月8日调试运行,目前,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经处理后污水实测达标排放。但该公司曾存在在厂区内私设暗管,利用渗坑排放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该环境违法行为,酒泉市环保局于11月4日下达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德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德源公司11月7日至22日停产整治,及时拆除排污暗管,对渗坑内存储废水进行了有效处理。11月25日,酒泉市环保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侦办。经公安机关侦办,决定给予德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污水处理站站长、生产部长等4人行政拘留,分两批执行。至12月11日,已对该企业董事长及污水处理站站长依法行政拘留5日。

嘉峪关市:

处置环境污染不力执法人员被问责

12月8日嘉峪关市接到转办的信访投诉“翰林苑小区附近七八家打磨石头的店铺排放粉尘、污水,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称向嘉峪关市12345反映未果”。

接到信访案件后,该市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核查。经查,翰林苑小区附近确有打磨石头的经营店铺,3家店铺前放置有待加工的石头,在石头周边有打磨石头的白色粉尘,并见有少量在磨制石头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渗入门前地面的痕迹,对过往的行人和门前环境造成影响。

为杜绝此类问题,联合整治工作组责令经营户停止户外占道经营和加工行为,并立即搬至屋内、打扫清除门前杂物。同时,监察局对环境污染问题处置不力的行为进行了问责调查,并依纪依规进行了问责。综合执法局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组成员、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对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综合科进行批评教育并做深刻检查,对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社会治理局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张掖市:

芦苇池列入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计划

12月11日,张掖市接到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转来第十批环境信访件,其中第392号信访件“甘州区欧式街融达小区一楼多家餐饮店油烟污染、噪音扰民,举报人称多次反映未果”的问题。接到转办信访件后,甘州区政府立即责令区食药监局会同环保局,对这一信访件进行处理。对9家餐饮店和卡厅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现已全部停业整顿,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不规范和未安装的2家已规范安装,其他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同样是第十批转办信访件中,第382号反映“甘州区东环路加油站向北至东关什字400米处,东环路芦苇池内常年有大量垃圾堆积无人清理,该状况已持续十几年”的信访件也得到了妥善解决。接到转办信访件后,甘州区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对芦苇池内淤积的枯枝树叶和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捡拾清理,加大了巡查管护力度,增加了卫生保洁频次,并将东环路芦苇池列入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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