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假印章假材料骗贷289万元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中国甘肃网12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许沛洁 通讯员 路晓峰 姚涛)通过提供虚假的个人资信能力证明材料,骗得289万元银行贷款。昨日记者获悉,西固区法院对涉嫌贷款诈骗罪的被告人李某某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且当庭宣判。
被告人李某某生于1986年,曾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两次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却打起了银行的主意。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李某某私刻“兰州市永登县民政局、兰州市于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橡皮印章16枚、私人印章8枚,并在网上花600元买了伪造的银行流水账单,又利用其租住的房屋伪造“二手房买卖合同”,虚构汽车消费贷款事由,通过提供虚假的个人资信能力证明材料,先后骗得多家银行贷款289万元。除少量还贷外,其余资金被挥霍,造成实际损失256万。西固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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