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市安委会紧急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把手”带队排查杜绝事故发生
中国甘肃网11月2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吕晟君 实习生 石雨涵) 11月28日,市安委会下发紧急通知,就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认真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市政府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栾克军同志负总责,各分管副市长分头负责,组织安排并亲自带队检查。各县区政府、各管委会也要做出相应安排。二是认真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市安委办要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进行督查;各行业部门要组成检查组,由“一把手”亲自安排,亲自带队,认真检查本系统的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问题。三是认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供气、供电、供热、供水企业要认真排查隐患,做好应急响应;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开展预防坍塌专项整治;其他各行业企业也要按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大检查的要求,认真排查风险,认真整治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最后强调,大检查要注重实效,不能为检查而检查,要防止走马观花。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处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抓的抓,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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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中国甘肃网11月2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实习生 曹立鹏)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指出,我省将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高到低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应急预案》明确辐射事故是指除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故。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国内外航天器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坠落造成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其他省区发生核与辐射事故给我省造成辐射环境污染的事故;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污染事故。对应辐射事故等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四级(一般辐射事故)、三级(较大辐射事故)、二级(重大辐射事故)、一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四个级别。
《应急预案》明确,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响应。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国家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的指示要求组织实施。重大辐射事故(二级)、较大辐射事故(三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由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一般辐射事故(四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由市州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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