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安国可安。我国首部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施行以来,逐渐被公众熟知,并开始发挥其遏制暴力、庇护无辜的作用。兰州市妇联作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群团组织——妇女群众的“娘家人”,主动作为,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地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实施、落实工作。
一、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引导家庭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兰州市妇联把《反家庭暴力法》列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建设法治兰州巾帼在行动”活动,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宣传法律。同时邀请婚姻家庭方面的资深律师,深入到社区、学校及妇女之家,举办反家暴主题讲座,向群众宣传法律、解释法律。采取多种措施,努力让大家能够认真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而且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家庭暴力说“不”,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努力推动和谐家庭、和谐兰州建设。
二、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引导家庭进一步树立良好家风。兰州市妇联在全市城乡社区,广泛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鼓励、引导参与家庭讲家庭故事、谈良好家风,畅谈家庭梦想等方式,让大家在参与的过程当中接受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创新依法维权工作思路,与兰州市广电总台新闻综合广播在黄金时段共同推出公益服务类广播节目《守望幸福》,引导广大市民建设幸福家庭,努力作家庭幸福的守望者,有效发挥了妇联在平安兰州、和谐兰州建设中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的开展好“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大力地宣传好家风、好家训,组织更多的“最美家庭”来讲自己的家庭故事,在家庭和家庭成员当中弘扬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和谐这样一些传统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远离家庭暴力,更加快乐和幸福地生活。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兰州市妇联率全省之先,于2013年成立兰州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实现了市县两级全覆盖。主动适应妇女维权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发展需求,于今年8月成立兰州市妇女维权服务中心,创新维权工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律师和专业心理咨询师团队,向全市180多万妇女群众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救助等“一条龙”维权服务。下一步,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将探索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婚姻家庭纠纷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配合婚姻登记部门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等工作。通过我们的努力,帮助广大家庭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让每个人在家庭当中都能够很好地履行好自己的家庭责任,为建设和谐兰州、幸福兰州做出更多努力。
专家解读——
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兰州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甘肃圣方舟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梁建莉说,广大妇女、儿童和老人在面临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做到下面几点,勇于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一要认真对待第一次家庭暴力。第一次家庭暴力往往是施暴者的试探或尝试,受害妇女容忍了第一次,就会有更多次的家庭暴力,因此,一定要对家庭暴力“零容忍”。
二要尽量保护自身安全。面对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受害妇女要大声呼救或向亲友、邻居求救,必要时拨打“110”,警察会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他们的接处警记录也是受害妇女维护权益的重要证据。
三要及时到派出所报案。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妇女要在第一时间到公安派出所报案,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四要注意保留和搜集证据。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妇女要及时到医院就诊,请医生准确、详细、客观记录伤情,为以后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保留证据。伤情照片、医院病历、公安机关的接处警记录、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等均可作为证据。
五要敢于向外界求助。受害妇女应当抛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在遭受暴力后大胆向亲朋好友倾诉或求助,对施暴者进行劝解,也可以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单位及当地妇联组织反映,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
六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妇女可以向自己居住地或施暴者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防止施暴者继续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受害妇女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施暴者迁出受害妇女住所。
七要提出赔偿。如果经过努力,施暴者仍然不思悔改,离婚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在离婚诉讼中,受害妇女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施暴者进行财产赔偿和精神赔偿。
典型案例
案例一:
鲁某(女)与王某两位老人晚年相恋后再婚,但鲁某子女反对两位老人再婚,并经常打骂二老。王某出钱购买了一套住房供二人生活,但被鲁某之子霸占。鲁、王二老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定鲁某之子腾房,经法院执行后,鲁某之子腾房,但鲁某女儿又搬进该所房屋居住,致使二位老人流离失所。2016年9月,二老向兰州市妇女维权服务中心求助,中心律师及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调解,鲁某女儿将房屋交还二位老人。
不久,该所房屋又被鲁某其他子女强占。二位老人再次向兰州市妇女维权服务中心求助,中心为二位老人依法申请了法律援助项目,并指派专业律师代理二位老人起诉鲁某子女案件。
案例二:
2016年8月,徐女士因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害怕见到丈夫,又不敢报警,独自离家居住,求助兰州市妇女维权服务中心,希望妇联能帮助自己与丈夫离婚,解脱这种水深火热般的生活,中心指派专业律师为其申请法律援助项目。
律师建议,徐女士去医院就医且保留就医记录,作为殴打受伤的证据;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完善证据。律师助理随同徐女士前往其住所地派出所报警,并了解相关情况。最终因徐女士遭受家暴已过数日,派出所无法出具出警记录,只能出具一份报警记录。由于收集证据困难,徐女士声称其几经思索后,打算暂时不提起离婚诉讼。
律师建议: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对于一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来说,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同时要注重搜集证据。
11·25国际反家暴日不要暴力与爱同行
家庭,一个幸福的代名词,这个连接着妻子丈夫、父母孩子、家人亲属的社会单元,孵化出了人类最原始幸福——亲情。然而,家庭暴力的出现,却在摧毁着这份原本应该充满人人都拥有的幸福。11月25日,又是一年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这次,不要暴力、让爱回家、让爱的路上有你!
据了解,在由2.7亿个家庭组成的中国,有30%即8100万个家庭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暴力侵害,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此而解体;而在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这些来自至亲至爱的暴力事件层出不穷,连日来,六岁女童遭受母亲及与母亲同居男子虐待致伤、女子被家暴失手杀夫、五岁女童遭母亲用衣架毒打摔下楼致昏迷……
原本应该连接着你我特殊情感的亲人,却成为了施暴者,而出于家庭的和睦、爱情的持续、亲情的浓度,大多数人在受到家庭暴力之后往往不敢也不愿意说出来,选择沉默或者无声忍耐,而这种伤害往往也因此而成倍增加。
当你伸出拳头挥向亲人的时候,可曾想过那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可还记得曾经的举案齐眉、浓情蜜意?可曾想,手下的那个人如果换做自己的亲生父母会怎样?……正如一句歌词所说“如果人人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家庭这个社会最小的单元里,多一点爱,家才是真正的家、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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