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师冒充大领导骗人钱财被判刑
中国甘肃网11月2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许沛洁)临夏回族自治州某学校教师马某某冒充临夏州委办公室主任,以办理工作为由诈骗他人钱财。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马某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11月23日,兰州市中院公布了该案的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定:2011年6月10日至11月28日,马某某冒充临夏州委办公室主任的身份,以承诺给被害人马某甲儿子办理工作为由,先后骗得现金6万元。2013年2月25日,马某某冒充临夏州委办公室主任,以承诺给被害人陈某某女儿办理工作为由,骗得现金5万元,2015年5月退还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亲属向马某甲退赃6万元,向陈某某退赃3万元,并取得二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且已退赔全部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被告人马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2000元。宣判后,上诉人马某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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