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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结婚两个月负债五百万 呼吁重建夫妻债务规则

(原标题:结婚两个月 负债五百万 重建夫妻债务规则,可以吗)

女子结婚两个月负债五百万 呼吁重建夫妻债务规则志愿者呼吁修改“24条”,规避婚姻中的不确定风险

女子结婚两个月负债五百万 呼吁重建夫妻债务规则24条 预先推定夫妻债务共同承担

同病相怜

他们因前配偶举债,深陷债务危机,金额从55万到数千万;房子被执行,自己成为“老赖”;他们中有教授、医生、公务员、法官,女性和孩子是最大的受害群体。

抱团取暖

他们组建QQ群、微信群,抛弃个案思维,各方合力,希望修改“24条”,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婚姻中一方不当举债,另一方须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加拿大海归董女士的经历颇显荒诞:王某与她结婚后疯狂举债,并在婚后两个月跑路。短短两个月的婚姻,董女士却需为约500万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父母在婚前购买的房屋被执行,她还成了“老赖”。

成都商报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下称“24条”)催生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虽已在法律上和此前的配偶结束了人身依附关系,但他们因前配偶的不当举债而深陷债务危机。

经历过共同的创伤,他们通过QQ群微信群全力做这样一件事——希望法律机关重构家庭债务承担规则,“在法律框架之下解决这个问题。”

相同的命运

王女士发表文章《结婚有风险,领证需谨慎》,光在新浪微博阅读量已达600余万

离婚5年多后,家住四川达州的陈女士却因债务问题和前夫发生联系。

去年6月,郑某一纸诉状,将陈女士前夫舒某和她一道告上法院,讨要55万元债务。而早在2010年1月13日,陈女士就已和舒某离婚。

达州陈女士55万连带责任之债,源起2015年前夫舒某写的一份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中,舒某表示,他于2009年7月23日在郑某父亲处借款55万元,用于交付工程项目质保金。 庭审中,陈女士提交了一份上述工程的中标通知,该通知显示,前述工程直到2011年才中标。最终,两审法院均认定,虽陈女士已和舒某离婚5年,但由于债务形成于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工程发生时间与转款无必然联系,陈女士需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自去年10月前妻消失后,宜宾某国有企业职工赵先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应诉和对付债权人身上。赵先生前妻欠下数千万元外债。截至目前,已有3名债权人将赵先生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1名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三起诉讼中,包括赵先生前妻妹妹、舅舅等出庭作证,赵先生前妻长期在外赌博,“一次输赢就是几十万”。但最终,法院仍以“24条”为依据,要求赵先生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对判决不服,赵先生提起上诉。

一度,赵先生的工资也被银行强制执行。“整整三个月,工资一到卡上就被划走。”赵先生向宜宾翠屏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法院裁定,由于赵先生不知道借贷关系的存在,同时赵先生前妻有赌博恶习,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裁定,解除对赵先生工资卡的冻结。

家住福建莆田的王女士,因为一段存续不足两年的婚姻,却需面对高达300余万债务连带责任。今年6月,王女士以“被负债—泉州兰瑾”的网名发表文章《结婚有风险,领证需谨慎》,光在新浪微博阅读量已达600余万。王女士发现,自己并不孤单,有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跟她有相同的命运。

女人很受伤

声称因24条而被负债者中,有大学教授、医生、公务员……女性是最大的受害群体

重点大学毕业的王女士,2013年10月8日结婚,去年6月12日离婚。婚后,王女士努力工作和学习,相继获得了国内注册内部审计师、外企财务分析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离婚后见到法院传票她才知道,前夫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背着自己借款300多万。刚开始,王女士觉得自己不知情,也没有花借来的钱,“找位律师去代理一下就算完事。”但判决结果让她傻了眼。莆田市两级法院终审判决王女士需承担连带责任。今年10月20日,因无钱支付生效判决,王女士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成为“老赖”。 成都商报记者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声称因“24条”而被负债者中,有教授、医生、公务员等各个阶层,其中甚至还包括法官,不容忽视的是,女性是最大的受害群体。

李女士是一位媒体人,供职于某央媒。早在离婚起诉时,李女士就已锁定前夫婚内出轨和家庭暴力等证据,现在却不得不面对本金高达280万的夫妻连带之债,而李女士前夫举债时间,发生于两人起诉离婚的次日。因受债务之累,李女士唯一一套住房也被查封。

后来,李女士和网名“小羽妈妈”的人历时数月,在10月15日完成了一个针对因“24条”而承受夫妻共同之债群体的问卷调查。该问卷调查遍及27个省市自治区,共收回有效问卷284份。分析问卷,李女士发现,“女性和孩子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而配偶一方婚姻存续期间‘包小三’,另一方还需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很荒唐。”

24条之困

有人感叹,24条预先推定夫妻债务共同承担,这会造成现实中有人利用法律漏洞“合法”夺取对方财产的现象

曾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留学的海归董女士的经历颇显荒诞。

2012年2月15日,董女士和王某结婚。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书记录,在婚后不到两个月时间里,王某向叶某疯狂借贷1120000元。其中最早一笔20万借债,发生于同年3月14日,此时两人的婚姻还没有满一个月。据董女士讲述,结婚两个多月后前夫王某即消失不见,至今下落不明。同年6月,她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首次离婚未获得支持,直到2014年2月20日,再次起诉后才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董女士和王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存在了两年,但共同生活的时间可能也就两个月。判决书显示,王某向朱某举债时间为2012年2月19日,此时为两人结婚的第四天。因为这段婚姻,董女士付出了惨重代价。此后的10多起民间借贷诉讼中,董女士均被判承担连带责任,总金额在500万左右,这些借贷基本在婚后两个月内发生。婚前由父母出资,登记于董女士名下的一套价值300余万的住宅已被强制执行拍卖,因资不抵债,她也成了“老赖”。

“现行法律,特别是‘24条’预先推定夫妻债务共同承担,这会造成现实中有人专门找白富美结婚,利用法律漏洞‘合法’夺取对方财产。”有人如是感慨。

“被负债—泉州兰瑾”那篇600多万阅读量的网络爆文和网名“小羽妈妈”的人,直接推动了这一特殊群体的相互慰藉。一个名为“抱团取暖”的微信群,成为这一群体较早的根据地。随着参与者越来越多,大家意识到,既然普遍认为“24条”存在问题,有没有办法改变呢?“被负债”300多万的长沙女子陈玲2013年组建了“愿司法公正24条修正”微信群,并积极和法院、妇联联系,以期改变群体困境。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他们的呼吁

在共同现实困窘面前,这一特殊群体个体心态也发生了细微变化。特别是有了媒体关注后,“小羽妈妈”发现,有人积极参与,不过是为了借助舆论之力影响个案。这和“小羽妈妈”建群初衷完全背离,最终,“小羽妈妈”解散“抱团取暖”微信群,建立新群。并明确,必须抛弃个案思维,各方合力,用法律的名义重构家庭债务承担规则。

“小羽妈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我们一直反对过激行为。我们倡导的是即使山穷水尽,也要热爱生命,并对生活抱有热情与梦想。我们的目的是引起相关机构注意,重建夫妻债务规则,以便社会更加和谐。” 目前看来,这种努力显露出一定的效果。围绕“24条”所产生的争议,除了不断引发媒体关注外,同时也引起了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律学者、律师群体的关注。其中,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在全国两会期间,已连续三次就“24条”提交了修改建议。鉴于“24条”对妇女、儿童影响最大,包括江苏、福建、安徽、湖南、云南、浙江、广东等地的群友们,则通过各种途径向省、市及全国妇联求援。

“被负债—泉州兰瑾”王女士的经历,被这一特殊群体作为励志故事四处传播。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之下,王女士即将完成注册会计师所有科目考试。 而昆明的夏先生,在去年前妻跑路,债务缠身的情况下,重拾书本,并参加了今年的司法考试。“我仍相信,只有法律才能保护自己。”夏先生对成都商报记者说。

延伸 ·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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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条”自2004年4月1日施行以来,已走到第12个年头。对夫妻债务,“24条”先推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单方所负之债为共同债务,因此引发的争议,从理论界到实务界,一直没有平息。特别是随着经济发展,婚姻关系与个人财产安全成为必须正视的问题。为此,成都商报特推出系列报道,聚焦“24”条。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李长天、王凤英为化名)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危险的婚姻

广西民族大学教授李长天和前妻王凤英因感情不合,2015年12月21日协议离婚。然而从今年1月起,李长天开始不断接到各种催债信息。他简单统计了一下,前妻王凤英一共向32个个人、7家小额贷款公司以及3家银行一共举债600余万,“这些借贷行为我完全不知情。”由于上述债务主要形成于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意味着,李长天将极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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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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