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甘肃网6月28日讯(兰州晨报首席记者董开炜)记者6月27日从酒泉市有关部门获悉,酒泉市科技局原副调研员孙建忠因在担任瓜州县科技局局长、能源办主任期间,套取专项资金194万多元,近日被酒泉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目前,司法机关已追究孙建忠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酒泉市纪检部门初步查明,2003年至2006年,孙建忠在担任瓜州县科技局局长、能源办主任期间,套取沼气国债项目专项资金1566366元,套取科技富民强县项目资金38万元。
另据记者了解,酒泉市纪委通报孙建忠一案时,还通报了玉门市昌马乡党委原书记李建军、原乡长沈波套取挪用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2年,李建军虚列农户补助花名册,套取危旧房改造资金501万元,用于公务接待、燃油费、办公费、工程款、协调项目以及处理信访等支出。2013年1月至12月,沈波挪用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54.4万元。李建军、沈波还存在私设“小金库”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近日,酒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李建军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沈波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财务人员赵世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财务人员刘永辉、沈玉喜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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