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秭归6月18日电 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湖北秭归县水田坝乡青蒿峪村一组村民董某、杜某、董某某、姜某四人因误食自采的野生菌中毒,后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相继死亡。
据了解,6月11日中午,董某、杜某夫妇与87岁的母亲姜某、小孙女董某某在家误食在山林中采摘的野生菌。6月12日8时左右,杜某送孙女董某某上学途中,发现董某某不停地呕吐,随即将她就近送到水田坝乡卫生院治疗,董某、杜某夫妇因没有不良反应而未入院治疗。6月12日10时左右,水田坝乡政府接到乡卫生院关于董某某的病情报告,迅速安排专人跟进处理此事。经乡工作人员询问杜某还有没有其他人误食,杜某称除了董某、杜某、董某某三人误食野生菌以外,没有其他人一同食用野生菌。乡、村两级迅速安排专人将董某和杜某送入水田坝乡卫生院治疗。
因病情恶化,6月13日凌晨1时48分,董某某被转至秭归县人民医院抢救,并于6月13日上午再转到宜昌市中心医院治疗。6月13日中午,董某、杜某也被转至宜昌市中心医院治疗。6月13日14时,乡工作人员从其他渠道获悉,董某的母亲姜某也一同食用了自采的野生菌,随即将姜某送至水田坝乡卫生院紧急救治。
6月14日晚,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16日凌晨,杜某抢救无效死亡。6月16日13时左右,董某病情恶化死亡。6月17日6时,董某某也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一是迅速妥善处置青蒿峪村村民中毒事件,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协助救治,通过民政临时救助、社会捐款等形式筹集资金6万余元;二是通过县电视台新闻和滚动字幕发布预警提示,进一步加大禁止食用野生菌宣传工作力度,防止同类事件发生;三是指导和协助乡、村两级处理死者安葬等善后事宜;四是进一步加强禁止食用野生菌的监督检查,要求各乡镇食安办、食药监所迅速对集镇农贸市场、农村聚餐、集镇餐馆、食堂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全面巡查,禁止销售食用野生菌。
经有关专家调查取样化验初步认定,此次水田坝乡青蒿峪村村民董某一家四口人误食中毒的野生菌为黄鹅膏菌,是一种剧毒的野生菌,非常容易和当地村民经常采摘食用的“鸡蛋菌”相混淆,特别容易导致误食。这种脏器损害型的毒肽素毒性非常大,目前还没有有效解毒药物,死亡率非常高。(何宝喜)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