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6月12日讯(兰州晨报记者魏娟)省招委会、省军区司令部、省公安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甘肃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招生院校严禁在招生章程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借故淘汰高分考生,严禁点招和违规调整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公正。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考生须通过政治考核和军检,政治考核原则上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考生从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兰州组织。面试和心理检测地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面试采取“问、看、考、做”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23日,兰州市、白银市考生;6月24日,嘉峪关市、酒泉市、东风场区、张掖市、武威市考生;6月25日,金昌市、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考生;6月26日,天水市、陇南市、临夏州、甘南州考生。面试合格参加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心理检测合格考生参加体格检查。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安排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6月25日20时至27日20时,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公开征集一次志愿。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进行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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