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据每日甘肃网5月30日讯(甘肃日报记者吕宝林)省纪委今天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白银市副市长李嘉岩等人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1月,白银市副市长李嘉岩、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辉等人接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刘在云邀请,参加其组织的公款吃喝,并收受礼品香烟;该局副局长瞿鹏、纪检组长田种才陪同参加。李嘉岩、任辉、刘在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瞿鹏、田种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吃喝费用予以退赔,收受礼品予以退还。
永登县文化和体育旅游局干部樊廷云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樊廷云擅自驾驶单位公车走亲访友(自加燃油)。樊廷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酒泉市肃州区水务局丰乐河水利管理所金佛寺水利管理站站长范连敬违规支付招待费、发放电话费等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范连敬安排职工用收取的水费、苗木款,违规支付招待费、发放职工电话费累计16754元。范连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古浪县国土局古浪国土所负责人魏爱民等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5年10月,魏爱民带领工作人员杨国红、张兴泉、丁宏伟,会同古浪镇胡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叶永太,在勘察胡家湾两户村民宅基地现场后,接受村民吃请,共计花费800元。魏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国红、张兴泉、丁宏伟、叶永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吃请费用退还村民。
泾川县荔堡镇袁口村违规公款吃喝、报销电话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袁口村违规支付接待费12841元,违规报销村干部电话费4178元。村委会主任吕忠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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