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 石小宏) 自己的大客车是黄标车不能进城,驾驶员就“克隆”了另外一辆客车的车牌和颜色,不料,却不小心停在了正牌客车的旁边。5月17日,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驾驶员张某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4月29日7时许,成都市交警五分局指挥室接群众举报,在成都市成华区金科中心背后的一块空地上停了两辆号牌一样的车。警务区民警立即到达现场查看后发现,这两辆车不仅号牌一模一样,连车型、车身颜色也几乎一样,完全是一对“双胞胎”。因车辆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民警将车辆挡扣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5月17日上午,驾驶员张某某来到交警五分局,称之前停放在金科中心背后空地上的大客车其中一辆是他所有,是他在2014年9月在四川亚细亚公司购买的下线的大客车,号牌为川A69**2。自己本想用这辆车拉点接送人的零活赚点钱,可这辆车是辆黄标车,不能开进二环路,每次开出去都会被电子眼拍照。去年底,张某某发现他所居住的荆竹小区附近经常有一辆号牌为川B24**8的大客车停放在那儿,张某某灵机一动:“干脆套它的牌,这样就可以逃避电子眼的抓拍了。”于是,今年1月张某某将自己的黄标大客车开到八里桥路路边的一家做敲补喷漆生意的修车铺里,将车身颜色由原来的黄色改成了跟川B24898一模一样的灰色,然后又在九眼桥附近花300元找串串做了副川B24898的假号牌,并悬挂在了自己的大客车上。
4月28日晚23时左右,张某某驾车从成彭立交桥沿三环路向川陕立交方向行驶,发现在金科中心背后有块空地,想着地处偏远应该不会被人发现,于是将车停到了空地上。没想到被眼尖的群众发现并举报了。
目前,驾驶员张某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违反了《道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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