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由台湾“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长陈文琪率领的协商团二度登陆,针对肯尼亚、马来西亚两起跨境电信诈骗案,与大陆公安部门进行3天协商,陈文琪一行于5月14日返台。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5月14日报道,协商团曾向大陆提出将台湾电信诈骗嫌犯带回台湾侦办的请求,但未获陆方同意,陆方称肯尼亚案已侦查完毕,并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台方带回马来西亚案32名台湾嫌犯的笔录、肯尼亚案台湾嫌犯中主要犯罪嫌疑人资料,依协议架构做了证据移交,将由台中、桃园检方指挥刑事局持续侦办。
此前据新华社5月15日消息,马来西亚电信诈骗案32名台籍嫌疑人对实施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已被大陆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但由于此前2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台湾,调查工作遇到困难。对于这20人是否会移交给大陆,台方已拒绝大陆这一要求,陈文琪称,台湾有决心用力、有效地打击诈骗案件,“现在我们还是由台中地检署来积极查办”。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本次会谈在广东珠海举行,大陆方面有公安部副部长、国保局局长、刑事侦查局局长以及办案队伍等相关单位出席。
5月12-14日,台湾协商团赴陆商谈台湾跨境电信诈骗案。
台湾“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长陈文琪
大陆拒绝台籍嫌犯返台受审 台方安排家属赴陆探视
会谈中,台协商团向大陆说明,台湾“高检署”已于4月28日成立“跨境电信诈骗追赃平台”,强化罪赃查缉、追查及返还,并要求大陆提供肯尼亚及马来西亚案之证据数据。双方这次仅就肯尼亚案、马来西亚案两起个案与大陆进行协商,并未谈及以后海外人犯要如何处理等通案及原则。大陆将肯尼亚案台籍嫌犯供出的在台其他共犯、主要嫌疑人等数据交由台湾追查,将由桃园检方指挥刑事局侦七大队侦办。
不过,协商团向大陆提出将台籍嫌犯带回台侦办的请求,遭到大陆拒绝。大陆方面坚持台籍嫌犯须在大陆完成侦查、起诉、审判程序;其中肯尼亚案已侦查完毕,并送检察院为审查起诉。此外,大陆将马来西亚案中的32名台籍嫌犯及被害人笔录等资料交给台方,作为先前已遣返回台的20名台籍嫌犯犯罪事证,由台中检方指挥刑事局国际科、台中市警方持续侦办幕后集团。
陈文琪称,这让我们对于案情的侦办、搜集证据的情形还有侦察的进度有较多的掌握,有助于我们案情侦办的规划,这次也取得了被害人的笔录、情资及证据等相关数据,并进行证据的正式移交,为了更进一步合作,双方都针对这两案指定个案联络人,将来双方的办案工作组会有更多密切的联系跟合作。
陈文琪还表示,大陆承诺依照协议,积极安排家属赴陆探视嫌犯。
“法务部”发布此次协商的具体成果:
一、协商团由陆方之说明,得知肯尼亚案及马来西亚案之犯罪情节、犯罪组织、涉案人员及侦办进度。其中肯尼亚案陆方已侦查完毕,业送检察院为审查起诉。
二、双方交换二案部分证据及情资,我方当场取得大陆被害人的笔录等证据资料。
三、双方就二案分别指定项目联络人,继续合作侦办。
四、协商团透过视讯之方式看望马来西亚案台籍嫌疑人。
此外,“法务部”强调,双方并就未来合作方式,达成4点共识:
1.陆方同意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之架构下,尽速安排家属探视台籍嫌疑人。
2.双方将视侦办进度,继续提供对方有关两案之证据资料,并共同追查在逃共犯。
3.双方同意在共打协议架构下,积极合作查赃、追赃及返赃,以填补被害人损害。
4.双方将在二案侦查告一段落后,继续研商日后跨第三地犯罪之处理原则。
大陆要求移交20名台籍嫌犯 遭台方拒绝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5月14日报道,陈文琪称,大陆方面在会谈中要求移交20名已返台的台籍嫌疑人,台湾代表团坚持由台中地检署侦办。
与会的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表示,大陆公安机关最希望台湾能移交这20人,如果不移交,“就要把相关证据材料(数据)都提供给我们”。
大陆警方14日通报案情时称,马来西亚电信诈骗案关押在广东省珠海的32名台籍嫌犯承认犯案。通报还指出,本案另20名台籍涉嫌人被遣返回台湾,调查工作“遇到困难”。
通报强调,马来西亚案97名嫌疑人分属5个犯罪集团,陆方已基本查清其中4个集团的主要犯罪事实、作案手段以及4个犯罪据点人员组织架构、交易资金帐户和相关电子证据。
至于剩余1个犯罪据点,由于20名台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台湾,调查工作遇到困难;一批台湾“金主”、重要犯罪成员在逃,销毁电子证据、转移赃款,一定程度影响全案办理进度。
陆方表示,其他32名台籍涉嫌人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在珠海。
陈文琪会后受访时表示,陆方有提出移交马来西亚案20名台籍涉嫌人的办案考虑,但台湾有决心用力、有效地打击诈骗案件。面对媒体追问这20人是否不会移交大陆,她说:“现在我们还是由台中地检署积极来查办。”
但大陆方面陈士渠受访时则表示,两起案件追缴赃款“我还没看到什么成果”,希望台湾在这方面加大力道。他还说,这类跨境电信诈骗集团组织者基本都在台湾,希望台湾追捕幕后金主。
两岸关注追赃问题
由于两岸都关注“罪赃返还”的议题,大陆方面认为仍有许多赃款在台湾,但陈文琪表示,目前还是一个推论,需要有更多的证据及作为才能够认定,罪赃的查扣及返还是不容易的工作,希望透过两岸的合作,能够有效的查赃、扣赃来返还被害人,来填补被害人的一些损失,将来如果在第三地有发生类似案件,双方还会继续研商。
至于目前在押的台籍嫌犯,陈文琪强调,台方要求嫌犯在诉讼上的基本权益必须获得保障,也有了解嫌犯目前在大陆监押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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