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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村支书违规办婚宴39桌 17桌挂靠亲家名下

为儿子办婚宴,酒席分两场,共计39桌,其中17桌挂靠亲家名下“躲猫猫”,辽宁省辽阳县兴隆镇腰老窝村党支部书记许志勇被给予党纪重处分。

2016年3月14日上午9点多,辽宁省委第九巡视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许志勇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巡视组当即将线索移交辽阳县纪委进行调查。10点半左右,县纪委调查组人员到达婚礼现场。当时,婚宴已接近尾声,从现场情况看,当天的婚宴桌数为22桌,礼账上的记录也与22桌的情况相吻合,而省委巡视组接到的群众举报却是39桌,那么其余的17桌在哪里呢?

调查组人员到村里与20多名党员进行调查核实,查找消失的17桌。几经辗转,调查组终于从地税部门提供的当天酒店发票中,发现了问题。原来,这消失的17桌是许志勇以亲家的名义办的,此次婚宴的实际桌数正是举报中所说的39桌。调查组从许志勇提供的礼单上逐人查对,其中有22名本村党员和14名与许志勇家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的普通村民参加了此次婚宴,合计赠送礼金6600元。

另经核实,许志勇为其儿子举办婚庆事宜未向所在镇纪委申报。而在2016年1月17日,许志勇二儿子许广硕借乔迁之名,在酒店摆席11桌,共收礼金21200元。其中收取本村15名非亲属党员及村民礼金2700元。乔迁宴前,许志勇大儿子许广强找到腰老窝村原村主任许承洪,用村里的广播进行通知。期间,许志勇都未进行制止。

根据省市县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的相关作风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以婚庆、丧葬之外的名义操办宴请等事宜,而在操办婚丧事宜时必须向组织报备登记,并严格控制规模,更不能动用公款公物甚至借机敛财。

2016年3月25日,辽阳县纪委依纪给予许志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礼金,并上缴财政;给予许承洪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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