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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公安副局长被撤职 此前曾举报局长

中新社成都4月10日电 10日,四川省纪委通报称,该省宜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飞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此前,赵飞仕途几经波折,2015年7月31日,宜宾市纪委将赵飞带走调查,10月30日,赵飞的调查结束,11月2日,赵飞回到工作岗位,继续担任原职务。

据媒体报道,2015年,赵飞之所以被当地纪委带走调查,是与其曾多次实名举报宜宾市原副市长魏常平有关。此前,魏常平曾担任宜宾市公安局局长,是赵飞的上司。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月,魏常平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了组织调查。

此次,四川省纪委通报显示,赵飞曾无证私驾公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利用职务之便将私人行程用公款报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将有关干部任免的酝酿意见泄露给相关人员等。

赵飞上述违纪行为均发生在中共十八大及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目前,赵飞已降为副县级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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