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民政局原局长涉嫌贪污、滥用职权被“双开”
据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首席记者丁炜娜)昨日,兰州市通报了11起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
-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李鹏、秀川街道大滩社区党支部书记崔卫林、居委会主任崔永奇玩忽职守
经查,李鹏、崔卫林、崔永奇三人负责崔家大滩征地征收拆迁补偿等工作时,未对违规搭建厂房及地面附着物进行审核,并违规发放政府补偿款2200435元。2014年12月22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李鹏、崔卫林、崔永奇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七里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李鹏、崔卫林、崔永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七里河区政府给予李鹏行政撤职处分。
-七里河区林业局原局长朱文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受贿
经查,七里河区林业局原局长朱文旺非法对337亩林地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并确认林权。另外,朱文旺还收取原任七里河区林业局副局长祁元章(已处理)现金15万元,(其中6万元为借款,9万元为感谢费。)2011年3月1日,朱文旺到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受贿罪判处朱文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七里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文旺开除党籍处分。
-西固区新城镇新联村党支部书记徐发俊、村委会主任姚全亮、村妇联主任苏永珍、村民孙克让行贿受贿
经查,姚全亮及徐发俊在河口峡水电站建设项目征地工作中收取村民现金25万元。另外在该村史家湾提灌工程财政奖补项目中,姚全亮、徐发俊、苏永珍3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分得工程剩余款项5万元。2015年2月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姚全亮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苏永珍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2015年8月6日,西固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徐发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行贿罪判处孙克让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5年11月19日,西固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姚全亮、徐发俊、苏永珍、孙克让开除党籍处分。
-红古区工信局副局长、非公局局长徐大德等人把关不严的问题
经查,红古区工信局副局长、非公局局长徐大德,海石湾镇经发办副主任张宏发,红古区工商局副局长涂志华,红古区非公办主任孙华,海石湾镇经发办主任祁凤玲,红古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科长谢晓琴等人,作为微型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负责人,执行不力、把关不严,给国家造成5万元经济损失。2015年11月5日,红古区委给予徐大德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宏发记过处分,给予涂志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孙华记过处分,给予祁凤玲警告处分,给予谢晓琴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5年10月31日,红古区政府给予谢晓琴行政撤职处分。
-红古区民政局原局长苏新凤涉嫌贪污、滥用职权
经查,时任红古区水利局局长苏新风在工程招标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179262.85元损失。另外,2008年至2013年期间,苏新凤利用其担任区水利局局长、区林业局局长的职务便利,贪污区水利局、林业局公款92.6万元;用公款归还个人借款20万元;收受兰州文冠果绿化苗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柳荣升10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2015年10月31日,红古区委给予苏新凤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1月5日,红古区政府给予苏新凤开除公职处分。
-红古区花庄镇原副镇长李国权、土地办主任陈建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经查,2011年底,中铁十八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兰新铁路项目部在花庄镇洞子村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时,李国权、陈建国伙同他人制作了虚假的征地拆迁补偿表,共计套取征地补偿款235326.58元,李国权将60060元据为已有,陈建国将5000元据为己有。2015年9月24日,红古区人民法院判决陈建国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判决李国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0元。2015年11月23日,红古区委给予李国权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陈建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5年11月19日,红古区政府给予李国权开除公职处分;给予陈建国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永登县民乐乡铁丰村委会主任、文书高中年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坟墓搬迁费
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高中年在担任民乐乡铁丰村委会主任、文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34284元;通过制作虚假坡改梯工程坟墓搬迁费、私刻坟墓搬迁户名章的方式,骗取坟墓搬迁费63000元。2014年12月18日,永登县人民法院判决高中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2015年11月17日,永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中年开除党籍处分。
-永登县上川镇东昌村委会原文书雷旺平虚报套取国家危旧房改造补助奖金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雷旺平利用担任上川镇东昌村委会文书职务便利,虚报危旧房改造户名单,套取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4.5万元。2015年6月1日,永登县人民法院判决雷旺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2015年11月17日,永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雷旺平开除党籍处分。
-兰州新区西岔镇干部魏军受贿
经查,2014年3月至9月期间,魏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29户社员虚列附着物共获取补偿款1110754元,魏军受贿共计60000元。2015年6月29日,兰州新区纪工委给予魏军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7月10日,兰州新区组织部给予魏军开除公职处分。
-兰州新区中川镇北坪村委会原主任李长虎虚报冒领侵吞集体土地及附着物补偿款
2011年,李长虎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北坪村一社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共计193190.72元。2013年10月17日,永登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长虎有期徒刑十一年。2015年8月5日,兰州新区纪工委给予李长虎开除党籍处分。
-兰州新区中川镇元山村党支部原书记牛忠顺倒卖集体土地
2001年1月,时任中川镇元山村党支部书记牛忠顺与社员尹进录将35亩耕地倒卖给甘肃省通渭县襄南乡的孙建华等人。2006年12月,牛忠顺又将社员张怀义退换的土地倒卖给通渭县的周建亚等人。牛忠顺从以上倒卖土地行为中共得赃款28450元。2015年3月30日,永登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牛忠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5年10月29日,兰州新区纪工委给予牛忠顺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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