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宵节,李建良离开时,黄母坚持要将自家产的一些大米、青菜等送给“警察儿子”。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一次饭桌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民警李建良酒后“失言”,告诉同事他有一个“妈”。原来,这是李建良认下的一位“妈妈”,她的亲儿子黄某已于15年前被判处死刑。行刑前黄某请求民警李建良照顾自己孤苦无依的母亲和一双儿女,李建良答应了。
死刑犯“临刑托付”
李建良的母亲早已在1996年离世,他口中的“妈”是住在偏远山村的黄母。这段情缘自2001年开始。
1999年的一天,与巴马县交界的百色市田阳县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时任巴马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的李建良受邀协助破案。很快,犯罪嫌疑人黄某落网。
对李建良而言,黄某并不陌生。上世纪90年代,李建良被调到撤并前的局桑派出所主持工作期间,黄某的母亲何秀荣经常来找他,让他帮忙管教顽皮的儿子。何秀荣的丈夫早年离家出走,她独自将三女一男4个孩子抚养长大。女儿们相继远嫁,唯一的儿子黄某却十分不顾家。
李建良每次见到黄某,都找他聊天,希望他能承担家庭重任。1992年,李建良调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后来他打听到黄某结婚了,后又继续到外面闯荡,还给家里寄钱盖新房。他以为黄某闯出了一片天地,谁知事与愿违。
据黄某供述,1997年、1998年、1999年,他曾诱骗并杀死3名女子。2001年6月,黄某被判处死刑。临刑前,他希望与李建良见一面。“李警官,我杀人了,死有余辜,可是我放不下母亲和两个小孩,他们是无辜的。”李建良回忆说,他赶到田阳看守所见到黄某时,两人的对话并不多。对于黄某话语里的期盼,他郑重地点头承诺说,“你放心吧,你妈和小孩的事,交给我了”。
信守承诺已15载
2001年9月,黄某被执行死刑。黄母受不了打击,整日闭门不出,以泪洗面。由于是死刑犯的家属,亲朋好友也都对他们“敬而远之”。而黄某的妻子在他被抓捕审判期间,就已离家出走,留下了年仅8岁的儿子和6岁的女儿。
“法是法,情是情。”看到孤苦的老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李建良担起了照顾他们的重任。局桑村距巴马县城60多公里,但李建良只要一有空,就驱车两个多小时,翻山越岭给黄母和两个小孩送衣送钱,陪他们吃顿饭、聊聊天。
李建良持续多年的倾心照料让这一家人逐渐走出阴影。今年70岁的何秀荣用壮话告诉记者:“多亏了李警官,逢年过节都来看望我们,还在经济上对我们施予援手,重要的是他填补了我心里那个儿子的空白,有什么事我都找他商量,帮忙出主意。没有他,我都不知道这十几年该怎么熬过来……”她说,李建良就是她的“警察儿子”。
黄某的两个孩子因为从小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一度性格有些内向。李建良有空就把他们接到县城,和自己的儿子一起吃饭、玩耍,平时也常常嘱咐村干部和学校老师多多关照,他每月还从不多的工资中拿出钱来资助两个孩子上学。如今,黄某儿子已长大成人,在县城找到了一份工作;黄某女儿从小品学兼优,目前在广西一所大学学习财务管理。
只是做好该做的
今年元宵节,李建良带着一箱水果到局桑村看望黄母。得知李建良吃完饭还要赶回去上班,老太太赶紧准备一些新出产的米和茶油等,无论如何让他带回去。
李建良说,老太太一直把自己当做亲儿子对待。“平日里有个新鲜的芋头、黄豆,节日有个粽子,都会想到我们,也很疼爱我还在上小学的儿子。”虽然在县城什么都可以买到,但李建良明白,老太太是将她认为最好的东西都给了自己。
在李建良的带动下,现在巴马县公安局许多民警都加入到照顾黄母一家的行动中来。谈及未来,这位内心柔软的汉子只是淡淡地说:“我不是要做什么英雄,只是想一直坚持下去,继续扮演她心里那个儿子的角色,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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