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金律师:对方违约在先 “名誉权”案另行起诉
事件的起因要追溯到去年9月,当时曹云金和一轮辉煌公司曾签署了一份《演员聘用合同书》。一轮辉煌公司聘请曹云金在其筹拍电影《爱神箭》中饰演林冬一角,而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2015年10月12日前足额支付第二期款项人民币40万元。可由于一轮辉煌并未按照合同要求在10月12日之前向曹云金支付约定款项,在此之后一轮辉煌公司方面更是向媒体指责曹云金“耍大牌”并宣称曹云金被剧组开除,最终致使双方“翻脸”。
在今天庭审结束后,曹云金方面的代理律师接受了腾讯娱乐记者的采访。据他所讲,曹云金当时要求对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第二笔款项屡次被拒。“但为了避免耽误电影拍摄进程,曹云金还是在对方未付完款项的情况下到达了剧组,并准备拍摄。”不过,据曹云金律师透露,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同时,对方不但出言威胁曹云金及其工作人员,后又对方则向媒体散布“曹云金耍大牌”的不实言论,最终致使双方不欢而散。
对此,曹云金方面的律师表示,他们目前的诉求除了拒绝退还对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要求索赔45万。“首先是对方违约在先,其次,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曹云金按合同约定给剧组留出了15天档期,并没有接任何演出,这些都是我们赔偿的缘由。”
至于对方提出的“耍大牌”的言论,曹云金的律师向记者进行了澄清,所谓“耍大牌”的说法都是不实言论,“对方今天还在庭上提出说曹云金要房车、酒店、品牌西服,本身酒店、房车都是合同中约定好的,西服一说则是子虚乌有。”另据律师向记者透露,对方连续三次变更酒店,最终提供曹云金入驻的酒店也未达到合同中约定的要求,但曹云金先生为配合拍摄,并未提出异议,而对方所散布的言论,并没有当庭举出实际证据,且已经对于曹云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由此,曹云金一方已经向朝阳法院起诉名誉权赔偿,该案将另行开庭。
一轮辉煌公司:曹云金“耍大牌”至被剧组开除
作为诉讼电影的导演、制片人和出品人,马志全也在今天庭审结束之后,接受了腾讯娱乐的采访,按他所说,一轮辉煌公司也在庭上对曹云金进行了反诉。
马志全向记者罗列了曹云金多项“耍大牌”的行为,诸如要求更换酒店、要求更换房车,买衣服,剪头发等。在拍戏之前,他曾和曹云金口头约定不许剪头发,“但到了剧组还是发现他的头发太短,明显是刚理完。”
至于曹云金所说,拖欠尾款一事,马志全在记者的追问下也做了解释。据他所讲,原本向曹云金支付的40万元尾款,最终只支付了30万,“但那是由于当天银行支付额度所限,我们也商量了要在第二天再支付。但第二天他迟到了两个小时,让剧组全部等他一个人,这对我们剧组来说是很大的损失,所以当场我就把他开除了。”不过马志全也表示,剩下的尾款一直没有再支付。
按照马志全所言,正是由于曹云金的原因,最终是剧组受到了经济损失,所以他们在庭上要求不仅曹云金要退回已支付的款项,更要赔偿72万元补偿。
曹云金并未出庭 法庭择日宣判
虽然当天曹云金本人并未到庭,但曹云金通过其经纪人王女士表示,对于对方的言论,自己很委屈,也很气愤,签署合同,双方理应共同遵守,“如果合同可以随意根据个人意愿而改变,那么合同精神又在哪里?原则是自己一贯坚持的,尽管为了电影拍摄,自己已经全力配合理解,反而被告一再违约,突破了自己的原则底线,自己不会像被告那么生动的编故事,所以诉诸法律是唯一,也是最真实有效的解决途径。”王女士转述道。
当天该案在进行了近3个小时的庭审后,宣布择期再审,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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