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哈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对杨某(化名)用尖刀将前儿媳捅伤一案进行了审理。
杨某的前儿媳小雨(化名)在平房区某商场内上班,因夫妻感情不和,去年7月初与杨某的儿子离婚,两人六岁的儿子判给了男方,平时由杨某照看。去年7月中旬的一天,孙子吵着要找妈妈,杨某就到商场找小雨,让她回家看孩子,因为商场工作忙,小雨就拒绝了,结果杨某从怀内掏出一把尖刀,对着小雨的左胸口捅了两刀就跑了。经鉴定,小雨左侧胸部开放性损伤致左肺上叶破裂、血气胸,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当天晚上,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杨某交代,因为白天孙子吵着要找妈妈,加上他怀疑前儿媳小雨离婚前就在外有人了,所以在家拿了一把尖刀去商场,打算找与小雨保持不正当关系的男子,但男子没找到,却与小雨吵了起来,他打了小雨一下,小雨也要冲上来打他,结果就用刀将人捅伤了。
案发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杨某赔偿小雨人民币11. 5万元。最终,平房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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