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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村民被指偷牛蒙冤入狱1年 获国家赔偿9万元

2月21日,仁怀市长岗镇蔺田村村民蔡仕伟持锦旗来到遵义新蒲新区的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向该所主任律师郑勇表达谢意。原来,郑勇八下仁怀,跨度两年,终于为蔡仕伟洗脱冤情,蔡仕伟获得国家赔偿9万元。

盗牛被抓

2011年1月,蔡仕伟在家中被仁怀市警方带走。案卷显示,蔡仕伟系偷牛贼。当年,当地一名村民价值3000元的耕牛被盗后,在一位杨姓村民家找到,而杨称,这头牛是蔡仕伟偷来抵债的,蔡借了他几百元钱。

蔡和杨双双被抓。被抓第一天,蔡对偷牛一事一口否定,但第二天,被移送仁怀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后,蔡招供。蔡称,当时经不住审讯“高压” , 所以招了。之后,他被关进仁怀看守所。家人聘请了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郑勇,为蔡仕伟辩护。

郑勇称,在调查取证时,他发现诸多疑点。 “杨姓村民的说法是,蔡偷牛是为了抵债,但蔡的‘供述’却是,他偷牛是为给亲戚耕地,且杨和蔡交待的作案地点及作案时间均不吻合。 ”

种种疑点,让郑勇决定为蔡仕伟作无罪辩护。为此,他8次往返仁怀,深入村中搜集证据,耗费大量精力。

罪名洗清

令人遗憾的是, 2012年,仁怀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仁怀市法院据此于同年8月判决蔡仕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杨姓村民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处罚金2000元。

狱中,蔡仕伟不服判决,委托郑勇申请上诉。2013年,遵义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之后,仁怀市法院再审,判决宣告蔡仕伟无罪。而此时,蔡仕伟已被关1年,相当于刑期已满,出了监狱。

面对法院的无罪判决,仁怀市检察院提请遵义市检察院提起抗诉。遵义市中院又将此案发回重审,2013年底,仁怀法院再度开庭后,尚未作出判决,仁怀检察院便主动拆诉,从而彻底洗清了蔡仕伟的罪名。

蒙冤在狱关押1年,蔡仕伟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向责任单位仁怀市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几经磋商,该院终于于本月初作出赔偿蔡仕伟9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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