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潍坊一家化工企业发生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山东省安监局已对该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系操作控制不当。
1月14日,山东省安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核实与更新工作的通知》,称为保证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的准确性,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持,实现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动态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核实与更新工作。
1月9日21时左右,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发生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公开资料显示,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属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三氮唑及四氟对苯二甲醇等。
山东省安监局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过程中,其氟化、酸化反应伴有氟化氢蒸汽产生,因操作控制不当造成反应釜温度升高产生正压,含有氟化氢的蒸汽发生泄漏,造成现场和相邻车间操作人员中毒。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山东省安监局危化处了解到,省安监局已经对该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潍坊市安监局已经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正在对该事故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具体事故原因及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措施还要等待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性质认定。
山东省安监局经过初步调查还发现:该企业违法将发生事故的装置承包给个人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严重缺失,且作业人员发现有毒气体泄漏后违章处置;该企业员工对氟化氢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安全防范意识差,遇到异常工况不能及时正确处置;发生事故的属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化工工艺,该企业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装备和完善各类安全装置,且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擅自更改氟化反应釜内参数;该企业标准化建设流于形式,许多环节安全管理不到位。
对此,山东省安监局要求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化工企业: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集中行动、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管理。(绿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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