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实习记者 张婷)北京市交管局今日发布通告,为保证长安街东单路口、西单路口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1月13日起,长安街东单路口、西单路口,每天6时至23时,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南和由北向北方向掉头。 (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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