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李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是我省统一组建的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评标专家服务,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是我省统一组建的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评标专家服务,并向社会公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打破地区和行业垄断,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评标专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发布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设置,涵盖建筑、市政、公路、水运、水利、农业、电力、铁路、电子、车辆、机械、化工、冶金、建材、地质灾害、矿产、地质环境、物流、环保、医疗器械、法律、金融、经济管理、工商等领域各相关专业。评标专家入选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可以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所有评标专家由省发展改革委纳入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专家入库资格审查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评标(评审)专家每届聘期为3年;期满后,经审查合格的,可以连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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